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锦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芳玲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伟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锦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芳玲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编制目的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颁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差异调节表的方式披露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差异调节表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本差异调节表依据如下原则进行编制:
1.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留存收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事项,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
2.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并在差异调节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三、主要项目附注
1.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该报表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于2007年3月29日出具了浙天会审[2007]第4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2.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7,140,114.75元
根据1994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简复单府办简复第15848号精神,及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联合签署的《关于落实市政府简复单第15848号意见的会议纪要》,以及本公司制定的用工制度改革方案,对1992年9月30日本公司设立时登记在册且1994年7月31日仍在册的职工,凡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三年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职工工龄,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992年9月30日前由国有资产承担,在1992年10月1日后由企业承担,国有资产承担总额度1,087.50万元。同时根据本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内部退养协议书,对未到退休年龄提前退养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支付至正式退休前。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预计以后年度须支付享受上述政策的职工经济补偿金在扣除国有资产承担部分后,以1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按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职工工龄占享受上述政策时的工龄比例,计算出应由2006年12月31日以前年度承担的经济补偿金金额为6,078,976.13元;同时按以后年度应支付的退养人员工资福利,以1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计算出截至2006年12月31日应计提退养人员工资福利金额为1,061,138.62元。上述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共计减少合并利润总额7,140,114.75元,本公司无少数股东权益,对合并净资产的影响为7,140,114.75元。
3.所得税 13,901,870.15元
(1) 减值准备影响的所得税 1,394,908.32元
本公司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余额中,以后可转回的减值准备4,226,994.90元,可转回的减值准备均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按照各公司实际税率,计算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394,908.32元,本公司无少数股东权益,对合并净资产的影响为1,394,908.32元。
(2) 尚未抵扣的股权投资损失对所得税的影响508,595.86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0]118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地税二[2005]48号文件批复,同意本公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为6,118,980.00元,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股权投资收益2,489,655.15元,2005年度实现股权投资收益919,895.74元,2006年度实现股权投资收益1,168,229.53元,累计抵扣股权投资损失4,577,780.42元,尚余以后年度可抵扣的股权投资损失余额为1,541,199.58元(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按照本公司实际税率,计算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为508,595.86元,本公司无少数股东权益,对合并净资产的影响为508,595.86元。
(3) 工效挂钩工资结余影响数对所得税的影响9,642,128.10元
本公司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制度,期末工资余额24,761,500元,该部分工资余额及相应工资附加合计29,218,570元已于本年度及以前年度作纳税调增, 本公司可于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对该应付工资余额及相应工资附加作纳税调减。按照本公司实际税率,计算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为9,642,128.10元,本公司无少数股东权益,对合并净资产的影响为9,642,128.10元。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对所得税的影响 2,356,237.87元
如本附注三2之所述,计提辞退补偿7,140,114.75元,按照本公司实际税率,计算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为2,356,237.87元,本公司无少数股东权益,对合并净资产的影响为2,356,237.87元。
董事长:董伟平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