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重要提示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六条的规定,本基金2006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信经典配置基金
交易代码:288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3月1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94,366,299.1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基本情况
投资目标:在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时机选择相结合,积极主动地精选证券,并充分利用短期金融工具作为动态配置的有效缓冲及收益补充,实施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力求在风险可控、获取稳定收益的基础上,追求资本最大可能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基本的投资策略是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管理(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 60%×中信标普300指数+20%×中信全债指数+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追求资产配置动态平衡、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平衡,风险适中。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章月平
联系电话:010-82028888
传真:010-82253396
电子邮箱:service@citicfunds.com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姜然
联系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电子邮箱:jiangran@cmbchina.com
(五)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funds.ecitic.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005年及2006年基金业绩指标的计算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2004年基金业绩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4年3月15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1、中信经典配置基金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中信经典配置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附注:
本基金发行时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资产投资配置为股票资产45%-75%,债券资产5%-35%,短期金融工具5%-35%。2006年12月31日实际履行情况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为72.40%,债券资产(包括可转换债券、剩余持有期大于365天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央行票据和其他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为5.78%,短期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为19.70%。
3、经典配置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附注:
本基金于2004年3月15日成立,上图所示2004年收益率为2004年3月15日至2004年12月31日的收益率情况。
(三)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年度收益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要介绍
1.基金管理人概况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 107号文批准,于2003年10月15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04年3月15日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日起,成为该基金的管理人。
2. 基金经理介绍
郑煜女士,管理学硕士、经济师。中国科技大学管理科学工程专业硕士、天津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学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华夏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高级分析师、副经理;基金经理部基金经理助理;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等职。
(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及解释
1. 报告期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1.8702元。本年度基金净值上涨96.59%。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涨63.98%,其中中信标普300股票指数上涨122.75%,中信全债指数上涨1.68%。
2.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与证券市场的简要回顾
06年GDP 209,407亿元,增长10.7%。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渐回落,全年同比增长24%,投资结构也趋于健康、合理。居民收入随着经济增长不断提高,消费品零售额增长水平上一新台阶。06年进出口增长23.8%,随着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比例不断提高,形成贸易顺差1775亿美元,再次创出新高。
良好的经济形势和公司业绩迅速增长,在流动性充足的情形下,造就了四年漫长熊市后的新一轮牛市,全年上证指数上涨130.43%。上半年业绩增长成为大部分投资者追逐的主题,有色、机械设备、新能源、高档消费,诸多题材吸引各路资金大量介入,市场也不断创出新高。然而随着业绩人造卫星的频频出现,7-8月份开始市场出现调整。之后主流资金改追求高成长为稳定成长的钢铁、石化等估值洼地和以及银行、地产等人民币升值受益概念股,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上升。
2006年债券市场呈现高位盘整格局,由于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物价小幅回升,加上债券市场本身收益率偏低、吸引力下降。因此债券市场承受了较大的回调压力。加上新股申购形成资金面的激烈波动,市场相对较为脆弱,但由于本币升值带来的资金面泛滥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债券市场在资金面的支撑下也难以出现大幅度的调整,因此盘整成为市场的主旋律。
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回顾
股票投资:
由于投资脉络清晰,上半年便迅速提高了股票集中度,针对消费升级、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基础装备、技术创新等,增加了最有潜力的消费品、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相关产品等方面的投资,这些重点投资品种均有良好的表现。在预期煤炭等上游资源型行业面临税费成本提高大于价格上涨时,对该部分相关公司进行减持。下半年本基金与同业比较,汽车和石化板块类股票持仓比例偏高,该板块在后期表现良好。四季度还适度增加了3G、电信重组、电子元器件以及高端消费的投资。
在过去一年的投资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由于我们在股票的选择上更加偏好有连续跟踪研究,有良好业绩增长和抗风险能力的公司,对概念大于实质的板块进行回避,同时在股票上涨超过预期时,选择“落袋为安”,所以在人造概念四处纷飞,部分股票非理性上涨时我们表现的相对被动。
随着基金规模的下降,我们更多的采用了自下而上的投资模式,注重对个股的集中和精选,将在下一阶段投资工作中采用更加积极的行业配置,同时随着估值水平和市场行为趋势的变化,力求在行业轮动中提高资金运作的效率。
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投资:
根据对06年债券市场相对谨慎的思路,我们在1季度,尤其06年春节之前进行了大幅度的减仓,1年期以上债券持仓由2005年底的31.4%降低到2006年12月29日的5.77%。其间为了降低债券持仓风险,取消了国债持仓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
新股发行重启以来,新股申购带来的无风险套利相当可观。为了提高基金收益,我们积极运用回购融资等手段来参与新股的网上和网下申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固定收益投资回报偏低对基金业绩的负面影响。
权证投资:
本年度权证投资是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持有和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股票投资:
升值、流动性泛滥,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定向票据、加息,这些2006年最热门的话题和现象仍将在2007年持续。
目前的经济处于高速、健康的发展阶段。消费增长上了一个新台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逐月增长加速,产品产销率也处于较高水平。另外从公布的PMI数据显示,工业生产景气状况仍将延续。
资金方面,一季度是银行集中发放贷款的季节,加上顺差持续扩大,流动性泛滥的局面短期仍将继续。但由于持续的提高准备金率,加上外汇投资公司的筹建,资金供需状况由量变到质变,所以应当密切跟踪。
目前A股市场与国际比较,静态估值优势已经消失,达到了一个正常的水平。然而从动态的角度看,工业生产的景气和消费的升级,上市公司07-08年业绩成长预期良好,对目前投资者的乐观情绪形成强烈支撑。另外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部分上市公司的隐含资产价值重新评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也使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增长接近10%,支持公司估值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我们认为今年市场将随着政策、资金、相对估值的变化呈现震荡局面,板块轮动明显。预期大盘股新发和以国企整体上市为代表的大规模重组将成为本年度的持续热点。
震荡市对配置型基金提供了良好的业绩表现和发展机遇,我们判断今年的市场环境下,配置型基金的收益率的水平将与股票型基金更加接近。在共同经历了市场的风雨后,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在新的一年,继续为中信经典基金的持有人带来良好的收益。
2.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投资:
2007年的债券市场依然有望维持2006年的高位盘整格局,由于基本面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因此长期品种收益率缺乏吸引力和资金面的泛滥将继续在市场共存。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主要保持短久期策略,提高组合的流动性,同时继续通过新股申购等无风险套利手段来提高这部分投资的收益。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3日
第六节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07)审字第60466850_A02号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简称“经典配置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2006年度的经营业绩表、基金净值变动表及基金收益分配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金管理人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经典配置基金管理人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经典配置基金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经典配置基金200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6年度的经营成果、净值变动及收益分配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 欣
2007年3月23日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中信经典配置基金年度会计报表
1、中信经典配置基金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中信经典配置基金本报告期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中信经典配置基金本报告期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4、中信经典配置基金本报告期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中信经典配置基金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设立情况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7号文《关于同意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于2004年3月15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2,149,371,119.38份基金份额,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短期金融工具以及由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在长期投资的基础上,将战略资产配置与时机选择相结合,积极主动地精选证券,并充分利用短期金融工具作为动态配置的有效缓冲及收益补充,实施全流程的风险管理,力求在风险可控、获取稳定收益的基础上,追求资本最大可能的长期增值。
2.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而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会计制度
本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元。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上市股票、债券和权证按市值计价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1).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和权证等;
(2).银行存款按本金估值,并按本金与所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3).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收盘价估值,该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实际成本与估值之间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4).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配股或增发的新股,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其成本价计算;
(5).在锁定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
A.在2006年11月13日前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估值日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市场价计算;
B.自2006年11月13日起新投资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以下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l-Dr)/Dl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价;Dl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6).权证的估值
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市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场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不估值。从股权分置改革中获赠的权证,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7).上市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计算后的净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净价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8).未上巿债券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并按债券面值与票面利率扣除应由债券发行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在债券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在权证确认日至上市前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照证券业协会提供的全价计算后的净价估值,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间内计提利息;
(9).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按购入成本加持有期利息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库存证券的成本。当日有买入和卖出时,先计算成本后计算买卖证券价差。
(1).股票
A.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a.上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过户费、买入经手费、买入证管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深交所买入股票成本:由买入金额、买入印花税、买入经手费和买入佣金组成;
B.上海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去经手费和证管费计算。深圳股票的佣金是按买卖股票成交金额的1减经手费计算。
C.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2).债券
A.a.买入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应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先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后于权证确认日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b.买入非上市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B.债券买卖不计佣金。
(3).权证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的权证在确认日,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成本。
(4).买入返售证券
买入返售证券成本: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融券业务,按成交日扣除手续费后的应付金额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融券业务,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认买入返售证券投资。
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根据权责发生制按直线法在与其相关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2).债券差价收入: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3).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4).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并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提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5).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收入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6).股利收入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7).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8).其他收入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基金申购、赎回的确认
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后,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于确认日按照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和未分配收益的余额占基金净值的比例,将确认有效的申购或赎回款项分割为三部分,分别确认为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的增加或减少。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现金分红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分红权益登记日前的最后一次选择的方式为准;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分配次数最多不超过12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该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50元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收基金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认列。
未实现利得
未实现利得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为申购、赎回款中所含的按基金未分配收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一部分金额,于计算基金申购、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收益。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2006年度并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于基金从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获得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于基金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而获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于基金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而获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5.应收证券清算款
单位:人民币元
6.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7.投资估值增值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中,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为人民币28,119,759.58元(2005年度:人民币23,742,897.34元)。此等现金对价已全额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8.待摊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9.应付佣金
单位:人民币元
10.其他应付款
单位:人民币元
11.预提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12.实收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13.未实现利得
单位:人民币元
14.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15.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16.权证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17.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18.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