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650,46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6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6年3月20日召开了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对价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4日,2006年4月6日对价股份上市, 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情况
1、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在G+13个月至G+36个月内,当价格低于5.00元/股(因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及派现等时,按复权价格计算)时,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沱牌曲酒股份。
2、公司第二、三大股东应支付对价部分由沱牌集团代为支付,沱牌集团已与其达成垫付和偿还协议,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须取得沱牌集团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其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二)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也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清偿工作已全部完成。内容详见于200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载的《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完成情况的公告》,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8,650,466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提示:因第二、三大股东的股份全部被质押,其应支付对价部分由沱牌集团在方案实施时代为支付。沱牌集团代第二、三大股东支付对价7,003,958股后,沱牌集团共计执行对价54,643,590股,执行对价后沱牌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0,437,810股,持股比例为29.78%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六、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根据核查认为:截至目前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本次沱牌曲酒相关股东提出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符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沱牌曲酒相关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作的有关承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完成情况的公告
5、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东偿还垫付对价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