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仅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其尚未书面同意股改,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自2004年1月,南方证券被中国证监会、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接管后,暴露出南方证券通过违法违规方式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数量已超过公司流通股股本的90%,在南方证券违法违规增持本公司股票的过程中,从未履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律规定的义务。非流通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南方证券现持有本公司股票属违法违规持有,处于待处置状态,不具有表决权。而且南方证券已于2006年8月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因此在该部分股票被依法处置之前,哈药集团无法启动股改工作。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