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宁新百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查处
2007年04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军
S宁新百进出口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东方商城因虚开增值税发票日前被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查处。
S宁新百在此前的2005年报,2006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均披露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正在对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及子公司东方商城2002年至2005年的进出口业务进行专项税务检查的重要事项。
今日,S宁新百公告称,公司已于2007年3月30日下午收到了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以上税案处理的相关文件,公司刊登该重大事项的工作正在积极准备中,为避免股价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07年4月2日停牌一天,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披露上述相关信息。
昨日晚间,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S宁新百公告中所指的税案是S宁新百进出口分公司及南京东方商城涉嫌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案,具体金额目前尚无法知晓,处理结果还有待公司披露。
S宁新百进出口分公司成立于1995年,拥有直接对外的进出口经营权,年度进出口总额2500万美元,经营范围包括:服装、纺织品、电子、轻工业品、工艺品、陶瓷、化工产品等公司系统全部经销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东方商城2005年10月15日之前是S宁新百控股子公司,后S宁新百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了东方商城部分股权,使东方商城成为S宁新百的全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