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在近一周内不能确定是否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本公司于2006年底接到控股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转交的《天海集团与海航集团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框架合作协议》。鉴于以上事项可能引起的股权变更对本公司的重大影响,天海集团有限公司将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协商,选择适当时机尽快启动股改工作。同时,2007年3月26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天津市天海集团有限公司转交的《天海集团与海航集团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框架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如下:天海集团与海航集团于2006年12月27日签署了《关于天海集团与海航集团关于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框架合作协议》,协议约定:“过渡时期组建工作委员会,过渡时期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时间为三个月,双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股权转让工作。如逾期未能完成股权的转让工作,除非双方另外达成书面协议,则本协议自动失效”。鉴于双方以上约定和有关事宜尚未确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将《框架协议》有效期延长两个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同上。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以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2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07-009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