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宁新百5亿增值税发票案曝光
2007年04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2647万元
□本报记者 何军
本报昨日独家报道的S宁新百进出口分公司及子公司东方商城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今日得到了公司证实。S宁新百今日披露,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已查实公司及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和取得增值税发票共计50582万元,公司需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2647万元。
据查,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S宁新百从深圳25家企业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231份,价税合计24600.36万元;2002年4月至2004年11月,S宁新百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3家企业开出4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3587.92万元;2002年至2005年,S宁新百子公司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从深圳27家企业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909份,金额19519.56万元;2002年4月-7月,东方商城从S宁新百非法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金额970.31万元;2003年3月-4月期间,东方商城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上海一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份,金额为1903.9万元。上述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案金额共计50582万元。
根据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罚告知书,S宁新百及东方商城合计需补缴增值税6811万元、对前述补征税款需缴纳滞纳金1964.18万元、拟征收少缴及虚开的增值税发票0.5倍罚款3872.3万元,以上三项合计金额12647.5万元;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另行调查处理。
S宁新百表示,上述事项预计将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指标、期初未分配利润及2006年经济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S宁新百此前披露的定期报告显示,公司2006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9020.56万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30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