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新标准施行 收案数增两倍
2007年04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牟敦国
实习生 徐锐
由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昨天是新办法实施后法院的第一个工作日。据静安区法院李鸿光法官介绍,全天法院立案收费案件共计30件,较之前三个工作日平均收案数增加两倍。
李法官称,新的缴纳办法降低了收费门槛,特别是10万元以下案件的诉讼费用得以大幅下降,很多按照旧办法要缴纳上千元诉讼费的案件,现在只需缴纳一百元即可。
根据新办法,法院降低了多处案件的诉讼费用,如借贷案件、房屋确权案件、赔偿案件和离婚案件等。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张女士说,之所以拖到4月2日来起诉,除个人原因外,还涉及离婚后那价值不下50万元的房屋分割,而4月2日案件收费的大幅下降使得诉讼成本大大减少。而另据一些前来立案缴费的当事人称,既然走到打官司这一步,也就不在乎诉讼费收多收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