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5,445,519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9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2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广饶县科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遵守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定禁售规定,此外还做出特别承诺:
(1)为未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提出改革动议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无偿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支付的对价。
(2)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或转让。
(3)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所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11.21元/股(即公司股票上市以来历史最高收盘价的除权价,比2月23日收盘价上浮125.10%)。若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4)若违反前述承诺的禁售和限售条件而出售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将以出售股票所得额的10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公司。
2、其他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不上市交易。
3、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有关股东均严格履行其做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其就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出具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截至本意见书出具日,科达股份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科达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科达股份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5,445,51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9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由广饶县科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包括内部职工股和社会个人股)的6.6312%共2,517,393股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三年后上市流通,即于2007年4月10日上市流通;其余93.3688%共35,445,519股份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十二个月上市流通,即于2007年4月9日上市流通。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3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