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发出召开年度第二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07年3月30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了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9名;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晓仑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所得税后的净利润为451,939,981.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3,531,968.99元(本次审计年初数已作调整,原为672,437,406.02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15,471,950.74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分配预案:按净利润的10% 提取法定公积金45,193,998.18元,同时考虑公司2005年未提取任意公积金及公司今后的长远发展,拟按净利润的20%提取任意公积金90,387,996.36元,扣除2006年实施的2005年度向投资者派发的现金红利96,339,658.7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83,550,297.48元。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状况,决定按照每10股派息2元(含税)向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总计分配现金红利80,283,048.80元。余下未分配利润803,267,248.68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不向投资者送红股,也没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将提交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见公告2007-018《关于预计2007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年报中披露的该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见公告2007-019《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7-017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3月30日在公司召开2007年度第二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贤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07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07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该议案预计进行的各项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时,董事会已对上述事项做出决议,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公司审计机构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发表了审计意见,认为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7-018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在产品销售、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租赁资产等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各项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通过相关业务部门的测算,06年发生及预计2007年度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计
注册资本:87,274.3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
主营业务:水火核电站工程总承包及分包、电站设备的成套技术开发及咨询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2、四川东方电力设备联合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计
注册资本:5,59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15号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3、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晓仑
注册资本:54,24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阁工业园
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其他项目可自行组织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4、中州汽轮机厂
法定代表人:王晓路
注册资本: 4,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河南灵宝市鼎塬路
主营业务:锅炉部件、电站辅机、压力容器、化工机械等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5、四川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物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思明
注册资本: 30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西体北路1号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器机械及器材等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6、东方锅炉厂
法定代表人:徐鹏
注册资本: 20,39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黄桷坪路150号
主营业务:电站成套设备、各类锅炉及锅炉成套设备、阀门、石化核容器等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7、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斯泽夫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333号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等
与本公司关系:同受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
8、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鹏
注册资本: 820万美元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洪波路1号
主营业务:设计,承接300MW及以上本生型直流锅炉,200MW及以下自燃循环汽泡锅炉,特种锅炉,锅炉零部件制造及其产品售后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合营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2007年度预计经常性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系统,根据200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为满足用户交货要求,需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持续稳定的协调发展。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7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各方就2007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将陆续在年度内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2007年生产经营目标。
六、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对2007年度公司与关联法人预计发生的各项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回避此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进行的各项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预计2007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中的第1条、第2条(1)、(2)项;第3条(1)项;第5条,因超过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5条之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编号:临2007-019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报告期,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司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董事会就有关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金额
1、2004年度、2005年度对部分销售合同所签订“补充协议”中调价金额没有及时更改合同预计收入,在年末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时仍按原合同收入计算,从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跨期入账的情况。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增了2005年期初留存收益12,473,996.58元,调减了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636,389.75元,调减2005年末预收账款6,837,606.83元。
2、2004年度、2005年度对年末存在的大额定期存款未计提利息收入,存在利息收入跨期入账的情况。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增了2005年期初留存收益12,378,254.85元,调增了2005年度财务费用4,459,740.58元,调增2005年末其他应收款7,918,514.27元。
3、2004年度、2005年度因部分扩散加工合同已经签订但未及时调整相应的合同预计总成本等原因,导致合同预计损失存在少计或漏计的情况。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减了2005年期初留存收益12,054,133.90元,调减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12,054,133.90元,调增2005年度管理费用45,060,032.03元,调增200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45,060,032.03元。
4、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因票据传递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相应的扩散加工成本未能及时入账,从而影响建造合同完工进度计算的准确性。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减了2005年期初留存收益2,025,145.97元,调增了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6,528,293.88元,调增了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146,917,494.64元,调增了2005年末存货24,902,071.13元,调增了2005年末应付账款183,348,768.15元,调减了2005年末预收账款176,032,350.29元。
5、公司环保产品系新产品,2004年度、2005年度因缺乏相应的预算成本资料,按完成合同法进行会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有关规定,环保产品应按《建造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增了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0,361,157.22元,调增了2005年度主营业务成本110,361,157.22元,调减了2005年末预收账款110,361,157.22元,调减了2005年末存货110,361,157.22元。
6、在2005年末对预付、应付同时挂账的单位进行清理时未考虑暂估应付账款的部分。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减了2005年末预付账款192,400,771.18元,调减了2005年末应付账款192,400,771.18元。
7、2004年度因发票合计金额计算有误,多计材料采购金额8,954,873.52元。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增了2005年期初留存收益8,954,873.52元,调增了2005年末预付账款8,954,873.52元。
8、2005年度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不准确导致少提坏账准备。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增了2005年度管理费用4,925,279.28元,调增了2005年末坏账准备4,925,279.28元。
9、2005年度漏记子公司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收益。在编制2005年与2006年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由于此项错误的影响,调增了200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22,847.76元,调增了2005年度投资收益22,847.76元。(该项目仅指对母公司的影响)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公司对以上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合计调增2005年期初留存收益19,727,845.08元(其中2003年度增加8,890,994.13元,2004年度增加 10,836,850.95元),调减2005年度净利润28,393,660.74元,调减2005年末资产总额310,948,933.03元,调减负债总额302,283,117.37元。同时,补记2004年度法定盈余公积1,972,784.51元、法定公益金1,972,784.51元,任意盈余公积1,972,784.51元,冲回2005年度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2,839,366.08元,法定公益金2,839,366.08元,合计调增2005年末盈余公积239,621.37元。
三、对以往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以上会计差错对公司本部2005年末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汇总如下:
单位:元
以上会计差错对公司本部2005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注:2005年度有关影响数详见2006年度报告。
四、董事会认为上述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