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报全文。
1.2 公司董事长周建雄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全权委托董事马甄拔先生参会并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陆燕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善平先生参会并表决,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公司负责人周建雄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碧强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强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3.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建雄
注册资本:4.293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3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经营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法人资产投资、经营、管理。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结合企业“十一五”战略规划,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规模与效益的提升,努力克服宏观环境给企业经营带来的诸多不利因素,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影响,通过积极拓展新市场、优化企业管理流程、持续改进质量工作、加快技术创新、成功实现再融资等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0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218,162万元,同比增长22.56%,利润总额10,998万元,同比增长16.45%,净利润7,109万元,同比增长17.39%。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其实际收益所填写数据为2006年主营业务利润。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提高大型电机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项目 ,公司通过自筹资金和银行融资的办法启动了此项目———“提高大型电机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项目”,目前累计投入人民币5,450.26 万元,报告期内投入人民币1,953.79万元。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72,255,8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0,011,853元,2006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12,267,65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225,58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5,042,075元,拟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612,794元,公司2006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1,429,281元。
本公司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23,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元(含税),分配总额为4,93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中:报告期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4,347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18个月内,电机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在36个月不超过10%,且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出售价格必须不低于5.97元/股。
报告期内,湘潭电机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其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7.6.1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原非流通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前次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会计报表附后: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9.4 无重大会计差错。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无。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合并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本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阅意见。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建雄
2007年4月1日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