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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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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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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2007年04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

      重要提示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01,932,65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6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与中信银行境外H股发行同时进行。H股初始发行股数约为4,885,479,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前总股本加上A股发行股数与H股初始新发行股数)的12.76%,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01%;发行人授予H股联席簿记管理人不超过H股初始发行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简称“绿鞋”),若H股绿鞋全额行使,则本次H股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约5,618,3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前总股本加上A股与H股绿鞋全额行使后的新发行股数)的14.39%,A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5.90%。本次H股发行的股份(包括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

      3、本次发行将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结构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本次发行结构”。

      4、本次发行的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进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5、发行人计划H股的发行价格在经港元与人民币汇率差异做出调整后,将与A股发行价格一致。

      6、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4月4日至6日每日9:00至17:00,2007年4月9日至10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2007年4月11日9:00至12:0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下称“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www.cicc.com.cn网站下载)传真至010-88091636,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7、本次发行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同步进行。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T-3日)(T日指网上资金申购日,为2007年4月19日)至18日(T-1日)每日9:00至17:00及2007年4月19日(T日)9:00至15:00;网上申购的日期为2007年4月19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8、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以2007年4月18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中公告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缴款。如果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4月24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应当遵守上证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具体配售情况,将在2007年4月23日(T+2日)公布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4月20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安排”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11、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于2007年4月4日登载在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7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安排

      (一)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配售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301,932,654股。其中,战略配售约30亿元(最终配售股数依据发行价格确定,由于配售股数精确到千股,最终配售金额可能有细微差异);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配售不超过6.906亿股,约占本次A股发行规模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

      战略配售和网下配售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配售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的时间为2007年4月16日(T-3日)至18日(T-1日)每日9:00至17:00及2007年4月19日(T日)9:00至15:00;网上发行的日期为2007年4月19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4月20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配售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回拨不超过本次A股发行规模2.5%的股票(不超过0.5755亿股)。

      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调整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

      (四)定价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A股累计投标询价和H股国际路演情况,并参考公司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和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计划H股的发行价格在经港元与人民币汇率差异做出调整后,将与A股发行价格一致。

      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初步询价及预路演推介安排

      (一)初步询价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号)的要求,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

      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业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4月4日至6日每日9:00至17:00,2007年4月9日至10日每日9:00至17:00及2007年4月11日9:00至12:0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下称“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www.cicc.com.cn网站下载)传真至010-88091636,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二)预路演推介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预路演推介工作。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4月4日至6日,以及2007年4月9日至11日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广州等地向询价对象进行预路演推介。

      本次发行投资者咨询联系电话为010-88092068。

      

      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07年4月4日    

      附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注: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

      填表日期: 2007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该表可从www.cicc.com.cn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

      3、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的初步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5、本表除对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评价项之外所有均为必填项。

      6、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7、询价对象须于2007年4月4日至6日每日9:00至17:00,2007年4月9日至10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2007年4月11日9:00至12:00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88091636,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8、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