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此次公告的事项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冠华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华公司”)未报送我公司,因此未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披露。今后,我公司将规范子公司管理,完善重大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向广大的投资者致以歉意。
一、交易概述
2006年,冠华公司共出售自有铂金两笔(以下简称“交易一”、“交易二”)。
交易一:2006年10月31日出售自有铂金39137.4克给无锡英特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英特派”),交易价格10958472.00元。
交易二:2006年3月25日,冠华公司与上海双协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双协”)签署了《铂金质押协议》,协议约定冠华公司将自有铂金20000克按每千克25万元,总金额500万元的价格质押给上海双协,质押期限从2006年4月1日至2006年11月30日,到期日如果冠华公司未能偿还500万元质押款,则将上述20000克铂金以每千克2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双协。由于冠华公司未能如期偿还质押款,因此按照协议规定,冠华公司将上述20000克铂金以每千克2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双协。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交易一购买方:无锡英特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1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北镇新坝村
法定代表人:侯仲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温度仪表、仪表零配件、电子元件及材料、氰化亚金钾的制造、加工;有色金属材料、贵金属制品的加工。
交易二购买方:上海双协贵金属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1996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217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曹安路4671号
法定代表人:黄海燕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铂族金属的生产、提纯、加工、销售;针织坯布,漂染,有色金属,眼镜光学玻璃,热电偶,助动车,自行车,建材的批售;镜架加工。
出售方:湖北省鄂州市冠华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1998年4月24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庙鹅岭村
法定代表人:詹祖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学玻璃、工艺品玻璃等产品的研发和制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出售资产名称:铂金。铂金制品是光学玻璃熔制工艺过程中耐高温(铂金的熔点为1700度)、抗氧化、耐腐蚀的熔炼用工艺装置,主要用于制作窑炉上的漏料坩锅、漏料管、热偶管、搅拌器和窑炉内衬材料。
类别:固定资产。
所在地:湖北省鄂州市。
上述资产上无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和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与无锡英特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铂金买卖合同:
1、本协议的双方为无锡英特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冠华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06年10月20日。
3、定价依据:坚持市价定价原则,并经双方友好协商。
4、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与上海双协贵金属有限公司签署的铂金质押协议:
1、本协议的双方为上海双协贵金属有限公司和冠华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06年3月25日。
3、定价依据:由于冠华公司到期未能偿还质押款,根据协议约定,按签订协议时约定的价格成交。
4、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盖公章后生效。
上述两笔交易成交价格与帐面净值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来铂金市场价格上涨所致。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也不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2006年冠华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光学玻璃生产线停产,不再需要铂金,为提高冠华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财务结构,经冠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将闲置不用的铂金进行处置,收入主要用于解决新项目资金缺口。
上述两笔交易的处置净收益合计8005478.98元计入冠华公司2006年度营业外收入,导致本公司2006年度合并报表后,增加营业外收入8005478.98元,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本公司因上述两项交易增加净利润4082794.28元,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七、其他材料
1、与无锡英特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署的铂金买卖合同
2、与上海双协贵金属有限公司签署的铂金质押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