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在昨日披露的年报中将所持已流通中信证券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意味着该公司此前出售逾3000万股中信证券,将为其第一季度带来11亿元左右的巨额收益。在不考虑所得税因素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增加约0.60元。
雅戈尔2006年底共持有中信证券1.83亿股,其中1.24亿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今年2月15日,雅戈尔累计出售中信证券3012万股。据悉,其抛售均价在38元左右。而雅戈尔年报显示,所持中信证券股权的期末账面余额为3.15亿元,持股成本每股仅1.715元。将抛售均价减去持股成本再乘以出售股数,似乎可以直接得出获利10.93亿元的结论。但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雅戈尔上述出售中信证券股权行为的核算过程并非如此简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雅戈尔将已流通的1.24亿股中信证券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按每股1.715元的成本,这部分股权的账面价值为2.13亿元;按中信证券2006年末收盘价27.38元计,这部分股权的公允价值为33.97亿元,较账面价值高出31.84亿元。因此,雅戈尔相应调增2007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31.84亿元。
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调整了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后,雅戈尔还应将差额31.84亿元自留存收益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即出售时再从中转出,计入当期利润。
因此,雅戈尔出售部分中信证券股权产生的收益实际上由两块构成。其一,抛股所得减年初市值,算式为:(38元/股-27.38元/股)×3012万股,得出约3.2亿元;其二,从资本公积转出的部分,算式为:(27.38元/股-1.715元/股)×3012万股,得出约7.73亿元。两者相加,最终得出收益10.93亿元。
如果将上述两个算式合并起来,似乎就是抛售均价减去持股成本再乘以出售股数这么简单。但是,若跳过第二步,不从资本公积转出7.73亿元,直接计收益10.93亿元,其后果是净资产重复计算了7.73亿元。
事实上,如果雅戈尔将所持已流通中信证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不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该公司出售逾3000万股中信证券,在一季报中反映的投资收益将是抛股所得减年初市值得出的3.20亿元,而不是10.93亿元。因为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调整了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后不再转出。
但是,无论雅戈尔将中信证券股权如何分类,对其净资产的影响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