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恢复审理科龙德勤案
2007年04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岳敬飞
昨日,深圳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向记者透露,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恢复审理“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并将择日开庭。同时,广州中院昨日又接受了马景媛等15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并将先进行审查,7天内答复是否立案。
郑名伟是上述两批讼案的代理人。他告诉本报记者,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延长以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为被告的民商事案件暂缓受理、暂缓审理、暂缓执行期限的通知》已到期,因此,昨日,他再度来到广州市中院,要求对去年已立案、然后被中止审理的四个案件恢复审理;同时,他还接受了马景媛等15名投资者的委托,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为200多万元,科龙、德勤及顾雏军等科龙电器原董事会成员或高管再次被列为被告。
去年7月6日,广州市中院首次受理了上海律师严义明、深圳律师郑名伟递交的诉状,并向他们出具了《立案通知书》。严义明所代理的一位原告,起诉了科龙和德勤,要求法院判决上述两被告赔偿其损失逾12万元。郑名伟所代理的4名原告,则起诉了科龙、德勤、顾雏军、严友松、张宏、刘从梦等6名被告,要求赔偿损失18万元。此后,因最高院下发了上述通知,科龙德勤虚假陈述索赔案被暂缓受理,已受理的该案亦被暂缓审理。
在此期间,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因科龙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仍然踊跃维权。郑名伟告诉记者,从去年7月至今,他已接受了一百多位投资者的咨询登记。
同时,对于上述案件被恢复审理并恢复立案一事,“科龙、德勤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全国律师维权团”昨日也向各位权益受损的科龙电器投资者发出了一封公开函(详见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