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何军
虽然S宁新百税案主角吴耀已被采取司法措施,但其控制东方商城大量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意图外界仍无从知晓。不过,透过吴耀担任东方商城常务副总经理期间的一项重要决策,或许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2003年8月,S宁新百披露了一则重要公告,东方商城管理层拟对东方商城实施MBO,并通过信托方式筹集收购资金。东方商城当时是S宁新百的控股子公司,S宁新百持有其79.67%的股份。
根据收购协议,时任常务副总经理的吴耀可以获得东方商城303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高达12.32%,另外16名管理人员可以获得东方商城95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8.7%。
根据S宁新百本周二的公告,吴耀当时还是南京华润东方实际控制人,正是这家公司使S宁新百卷入了5亿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可见吴耀的双重身份为其操纵东方商城接受和虚开增值税发票预留了空间,也为其联合其他管理层低价MBO东方商城创造了条件。
根据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实的东方商城历年接受和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及需补征的增值税金额推算,东方商城2002年、2003年虚增销售成本约3040万元、5076万元,2003年虚增销售收入1904万元。不考虑税费因素,上述事项对东方商城2002年至2003年利润总额的影响数约为6212万元,这就意味着,吴耀等人对东方商城实施MBO时,东方商城的净资产被人为压低了。
按照当时的审计结果,截至2003年5月31日,东方商城净资产为23845.74万元,每股净资产为0.969元。财务报表显示,东方商城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2.8亿元,亏损471.86万元;2003年实现净利润245万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1069.9万元。东方商城2002年、2003年利润被人为压低的迹象比较明显。
不过,由于某些原因,吴耀等人对东方商城的MBO计划最终未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