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7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朱杭先生、昌金铭先生委托董事王永法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9,303.11元,因此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727,153.24元,减去2005年度分红派息8,000,000.00元,200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717,850.13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40,717,850.13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OO六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010的公司公告。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六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006的公司公告。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6票赞成(3名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011的公司公告);
同意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2007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的金额为不超过1,500万元。
9、以6票赞成(3名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11的公司公告);
同意公司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限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公司2007年度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主要为公司向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钢结构、建材专用设备。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OO七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六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012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08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7年4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周燕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须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须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须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二OO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须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议案须提请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4月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09
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对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06年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6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遵守证监发字[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占公司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10357.9453万元,占公司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66%,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
3、公司在实施上述担保时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准确、完整,担保风险已充分揭示。
4、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证监发字[2003]56号”、“证监发[2005]120号”文、《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06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06年度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2006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规定等执行,制定制度、考核激励规定等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2006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06]164号)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在对公司2006年度虽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06年度虽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对股份公司的全体股东是有利的,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2004年-2006年年报的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李生校、蔡乐平、楼民
2007年4月4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10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61号文核准,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6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6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081.14万元,已于2004年6月15日到位,并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东会验[2004]第80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7,007.49万元(含先期投入),本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29.02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136.5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44.6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后予以实施。办法中规定:公司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等的监督。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县万商支行、交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轻纺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经公司二○○四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同意改由其具体实施),并于2005年2月前与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募集资金托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款管理的三方协议,约定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中有通知存款1,500万元,专用账户有余款444.63万元,合计1,944.63万元。其中:通知存款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绍兴县支行500万元和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1,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绍兴万商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4.58万元,交通银行绍兴分行中国轻纺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1.15万元,杭州市商业银行益乐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90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工程设备款从非募集资金账户先行列支等情形,相应导致了公司以存单形式存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部分直接偿还了代垫款项;同时,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受银行存款业务的影响,曾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存单的形式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管账户银行;但上述情形未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因组织机构调整和现有厂区功能的重新界定,原由自筹资金承担并归属于公司行政部门使用的行政办公楼改为由公司行政部门和募集资金项目的销售、技术、管理部门共同使用,因此,公司确定行政办公楼的建设支出改由自筹资金和募集资金共同承担,并将部分已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退回募集资金专户以承担相关的工程开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系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利润总额。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未独立核算,相关收益无法单独核算,根据财务核算的募集资金项目毛利,并对相关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以全部产品的收入为权重进行分摊得出。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3、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布局的规划,为避免重复建设,有效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对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将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改由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980万元全部投入到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点由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县柯西工业区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事宜请查阅于2004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网站刊登的编号为2004-12的公司公告)。
4、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使用情况
(1)2002年5月15日,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改项目》进行首期投资的议案,决定根据企业发展及实际情况需要,同意公司利用银行贷款,对该项目进行首期投资1,000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及项目实施所必须购置的部分设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上述先期投入的1,000.76万元已转由募集资金承担。
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2)引进关键设备生产工程机械钢结构臂架技改项目, 于收购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变更前的2004年9月投入807.24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前提下,经公司2004年11月28日召开的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六个月内根据流动资金实际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调剂使用。截止到2004年12月31日,公司将闲置的资金3,293万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经公司2005年5月28日召开的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决定继续将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05年5月28日至2005年11月27日。到期后,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的部分全部返还。
6、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披露使用情况对照
单位:万元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过程中,通过利用已有的采购供应网络,有效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推行部件协作采购,实现产品集成装配,并相应调减了募集资金项目设备采购的投入。同时,根据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项目的现实需求,公司逐步加大了工程建设的投资力度,在报告期内将原由自筹资金承担的行政办公楼改为公司行政部门和募集资金项目的销售、技术、管理部门共同使用,从而进一步界定了公司的管理中心区域,以此推动公司本部募集资金项目的产业化进程。
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项目无关的贷款及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11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11月22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1011830),该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住所:绍兴县柯桥金柯桥大道112号精功大厦18楼西;法定代表人:孙建江。经营范围: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配件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经销: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轻纺原料;经销:汽车(不含小轿车);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280.36万元,净资产10,605.72万元, 净利润602.77万元(未经审计)。
(2)、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10月30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1300121),该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方朝阳,注册资本:23,000万元,公司住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该公司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G精工钢,股票代码:600496。截止2006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06,021.05万元,净资产66,466.29万元,2006年9月30日,净利润4,784.2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公司2006年度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金额为1,253.01万元,材料采购金额为455.75万元,合计1,708.76万元;2007年度全年预计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大写:肆仟伍佰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其中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专用设备及配件的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的金额为不超过1,500万元。
公司2006年度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销售金额为753.02万元,2007年全年预计不超过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不含税,不含本数)。
三、定价政策和依据
上述关联销售涉及的标的为公司生产的产品,关联采购为生产所需的零部件,交易各方的成交价格均按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产品销售
(1)交易目的及原因
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专用设备及配件、向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钢结构、建材专用设备等产品,属公司正常销售行为。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产品的下游企业,因生产经营所需将可能在2007年度继续向公司采购相关产品;故预计公司2007年度将继续与其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中涉及的产品与公司提供给非关联企业的产品均为正常生产流程形成的产品,将继续采用市场定价的统一原则进行,以体现公允性的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此类交易将增加公司2007年度的业务收入,相应产生一定的经营利润。公司由此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材料采购
公司向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汽车底盘等零部件,是为了保证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属于公司正常采购行为。公司同样采取市场询价和比较的原则进行相应的采购,以保证交易公允,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交易将增加公司的存货,以满足公司生产所需。
公司由此与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材料供应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了以下意见:同意将《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与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上述关联交易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将促进双方交易的规范。
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取得独立董事的同意下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协议(草案)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意见;
4、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12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六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4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六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为:
1、会议时间:2007年4月26日上午10:00时开始,会议时间为一天。
2、会议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二OO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二OO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OO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二OO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二OO六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与浙江精功机电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二OO七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二OO七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07年4月1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7年4月23日至4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以4月24日16: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绍兴柯桥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联系电话:0575-4138692
传真:0575-4886600
邮编:312030。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