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自2006年9月4日起正式更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ina Mobile Group Guangdong Co.,Ltd.(原名 Guangdong Mobile Communication Co.,Ltd.,现正式更名为China Mobile Group Guangdong Co., Ltd.)
(二) 公司法定代表人:徐龙
(三) 董事会秘书及其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潘志勇
证券事务代表:王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南路208号全球通大厦19楼
电 话:020-83898587
传 真:020-83899929
电子信箱:wangwei@gd.chinamobile.com
(四) 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南路208号全球通大厦19楼
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南路208号全球通大厦19楼
邮政编码:5101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gd.chinamobile.com
电子信箱:wangwei@gd.chinamobile.com
(五) 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六)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8年1月13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8号艺星宾馆10楼
(七)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独粤总第002992
(八)公司税务登记号码:
国税:国税字440101707653099
地税:地税粤字440104707653099
(九)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8层
电 话:010-85085000
二、已发行债券情况
(一)2001年中国移动通信企业债券
1.债券简称:01中移动
2.债券代码:120101
3.债券存续期限:2001年6月18日至2011年6月17日
4.债券发行额:人民币伍拾亿元(人民币5,000,000,000元)
5.债券年利率和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浮动利率,自起息日按年浮动,每年付息一次。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等于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1.7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为AAA级
8.债券上市时间:2001年10月23日
9.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0.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并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对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履行该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
11.债券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亿元,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级,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6年中报披露的情况相比,未发生任何变化。本期债券前五期利息已如期足额支付。
(二)2002年中国移动通信企业债券
1.债券简称:02中移(5),02中移(15)
2.债券代码:120202,120203
3.债券存续期限:本期5年期债券存续期限自2002年10月28日至2007年10月27日,本期15年期债券存续期限自2002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27日
4.债券发行额:人民币捌拾亿元(人民币8,000,000,000元),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15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
5.债券年利率和计息方式:本期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5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1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4.50%,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均为单利计息,不计逾期利息与复利
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为AAA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为AAA级
8.债券上市时间:2003年1月22日
9.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10.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并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对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履行该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
11.债券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期债券的本金余额为80亿元,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级,与本公司2006年中报披露的情况相比,未发生任何变化。本期债券前四期利息已如期足额支付。
三、公司所在行业简况
近年来,中国内地移动电话用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移动电话普及率不断提高,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移动电话用户数最多的国家。按照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内地的移动电话用户已达46,108.2万户,普及率为35.3%,但与国际上其他成熟市场相比,中国内地的移动电话普及率未来仍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移动电话用户数量仍将保持稳定持续增长。
四、公司业务回顾与展望
本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于1998年1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9,484万元,主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等)及其他相关业务。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拥有本公司100%股权。本公司是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最大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广东省移动信息服务的最主要提供者。
广东省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具有广泛的移动通信市场需求以及良好的发展空间。2006年,本公司积极拓展个人、家庭、集团客户三大信息化市场,致力打造创新型、学习型、生态型企业,通过不断完善服务营销渠道,持续改善客户服务,促进移动信息化推广,实现了高普及率、高基数下的高增长,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规模优势进一步扩大。
本公司加强了服务营销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品牌和规模优势,在拓展新增市场的同时,有效稳定了存量客户群,继续保持了客户的稳定快速增长。
作为公司发展的强劲驱动力之一,公司增值业务继续保持快速发展势头,同时增值业务收入结构也在逐步优化。短信业务持续增长,彩铃、WAP等非短信数据业务发展迅速,彩信业务已形成一定客户规模,手机音乐业务蓬勃发展,手机邮箱、手机报相继推出并呈现良好的增长态势,为公司收入的持续增长注入了新的活力。
本公司以集团客户为突破口,加强信息化产品开发与整合,大力推广移动信息化应用,为集团客户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2006年本公司的竞争优势得到强化,市场主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拥有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5,477.95万户,比2005年年底增长12.78%。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公布的广东全省移动电话用户数推算,本公司约占广东移动通信市场76.96%的市场份额。
本公司认为,中国信息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为移动信息业务发展提供了巨大的需求,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潜力依然巨大,移动通信已日益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信息化的带动以及移动信息产品和功能的日益丰富,还将继续推动旺盛的市场需求,从而将给移动通信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本公司致力于“做世界一流企业,成为移动信息专家”,继续打造移动通信精品网络,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抓住有利的市场时机,不断加强经营管理、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五、公司财务摘要
(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利润表数据摘要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6年 2005年
主营业务收入 48,166,142 42,293,683
成本费用(1) 26,081,467 24,672,123
净利润 15,864,568 13,132,520
(1) 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净收益。
(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及相关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截至2006年12月31日 截至200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98,093,977 85,350,361
总负债 33,425,251 29,050,035
净资产 64,668,726 56,300,326
流动比率(1) 2.55 2.98
速动比率(2) 2.53 2.94
资产负债率(3) 34.07% 34.04%
净资产收益率(4) 26.23% 24.92%
(1)流动比率是指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比率;
(2)速动比率是指扣除存货和预付账款的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的比率;
(3)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除以总资产的比率;
(4)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除以期初期末净资产平均值的比率。
六、管理层对本公司财务结果的分析
本公司凭借规模优势和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有力推动了移动通信业务的发展。本公司坚持理性竞争和适度投资,实施稳健的财务管理政策,同时本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内控的监督作用,提高了公司财务管理水平。2006年全年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令人满意。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006年底,本公司移动电话用户达5,477.95万户,2006年总通话量2,187.79亿分钟。2006年本公司业务收入继续保持增长,与2005年相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了13.88%,达到481.66亿元。本公司用户增长良好,业务量持续上升,话音业务收入稳健增长,同时以短信、彩铃、WAP为主的增值业务也获得快速增长,成为本公司收入增长的强劲驱动力。
(二)成本费用分析
本公司2006年成本费用为260.81亿元,比2005年增长5.71%,其中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增长较快,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了品牌经营,加大了营销资源投入。从本年经营成果看,适度加大的营销资源投入,达到了预期效果,公司无论在收入还是在利润方面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公司将继续致力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使得公司成本费用总体上得到较好的控制。
(三)利润分析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从2005年的264.77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37.92亿元,增长了27.63%;净利润由2005年的131.33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158.65亿元,增长了20.80%。
(四)现金及偿债能力分析
本公司200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77.23亿元,比2005年增长16.33%,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持续稳定增长,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123.20亿元。本公司继续保持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
(五)本公司的财务政策
2006年,由于新一代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本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了审阅,将部份网络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从7年调整为5年。同时考虑到通信网络新技术的最新发展,本公司计划2007年对交换设备等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进行修订,由原来的7年改为5年。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本公司一贯坚持的审慎财务原则,真实地反映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进一步优化了资产质量,为今后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考虑到企业当前与未来所面临的市场竞争态势,本公司将继续坚持审慎的财务政策,严密管控财务风险,优化财务管理流程,保持合理的债务水平,继续优化资本结构,致力开源节流,巩固和发展良好的经济效益,以确保本公司能够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七、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01年中国移动通信企业债券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为收购北京、上海、天津、河北、辽宁、山东、广西等七家移动通信公司权益于2000年12月通过中国移动(深圳)有限公司筹措的过桥银团贷款。
2002年中国移动通信企业债券所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支付中国移动有限公司收购安徽、江西、重庆、四川、湖北、湖南、陕西和山西等八家移动通信公司全部权益的部分对价。
八、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的或未决的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并且尽本公司所知,亦不存在任何潜在的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九、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丛梅、雷江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号:KPMG-AH (2007) AR No.0001)。
(二)经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及注释摘要
请见本年度报告的附件。
十、备查文件
本公司同时提供以下备查文件:
(一)经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二)200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监管机构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涉及本公司已发行债券的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2007年4月6日
附件: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06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注释摘要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利润表
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自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会计年度
为方便本年度报告使用者了解与本公司已发行债券有关的财务信息,特提供以下财务报表注释摘要供参考。
财务报表注释摘要(除另行注明外,以下资料的金额单位均是千元)
(一)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本公司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应付债券 - 3,000,000
(二)应付债券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债券 13,000,000 10,000,000
于2001年6月18日,本公司以债券面值平价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债券。债券是以浮动利率计息,每年支付,利率于各计算年度起息日调整。债券的首年年息率为4%。由2002年6月18日起,债券的年息率调整为3.73% 。由2005年6月18日起,债券的年息率调整为4%。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将于到期日2011年6月18日兑付,其利息计算截至2011年6月17日。
于2002年10月28日,本公司以债券面值平价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80亿元的债券,包括5年期和15年期两个品种,其中5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15年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债券是以固定利率计息,每年支付。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0%;15年期债票面利率为4.50% 。5年期债券及15年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分别将于到期日2007年10月28日及2017年10月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