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部署反洗钱工作
2007年04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辖区内17家券商已全部制定反洗钱工作制度
□本报记者 黄金滔
记者日前从深圳多家券商处获悉,深圳证监局近日下发通知督促辖区证券公司全面落实反洗钱法,并要求各公司成立以公司高管牵头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于4月1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人的名单与通讯方式。
据悉,深圳证监局就辖区券商全面落实反洗钱法提出多项具体要求。一、证券公司应确保业务合同、客户账户中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二、证券公司应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身份资料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三、证券公司营业部对大额交易应严格审查,核对客户身份,并及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四、应积极开展反洗钱内部培训,认真学习反洗钱法律法规,使公司员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应当积极开展反洗钱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客户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此外,证券公司应做好第三方存管上线中的账户清理工作,解决“拖拉机账户”等不规范账户问题,做好新开账户的规范上线;对不规范自营和资产管理账户实施交易限制、予以清空、注销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有效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
对于发现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以及涉嫌洗钱犯罪的交易活动,证券公司要及时上报,并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券商反洗钱的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据了解,目前深圳17家证券公司已全部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