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克中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霖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罗伟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7,934万元,增长65.17%;主要系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主产品产销两旺,同时产品价格大幅提升,货币资金回笼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843万元,增长63.78%,主要系公司信息化项目的投入。
(3)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3300万元,增长57.89%。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延期付款方式合理占用供应商资金。
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2007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3,774.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828.11万元,增长37.03%;净利润1,685.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2.84万元,增长42.53%。
(1)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分析: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狠抓重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现有装置的生产能力,向稳产、高产、优质、低耗的深度拓展,使产品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主产品聚乙烯醇、高强高模聚乙烯醇纤维出现供不应求的良好局面,产品价格不断上扬,使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2)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公司继续紧抓节能降耗和增收节支措施的落实,细化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同时继续加大新产品、新品种的开发力度,不断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差别化率,使公司主导产品毛利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2)报告期,公司PVA生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进一步发挥效能,使产品的生产能耗明显降低。
3)报告期产品销售价格有所上升,提高了产品的盈利水平。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1)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733万元,增长560.94%,主要系公司加速产品销售的现金货款回笼,从而增加了货币资金。
(2)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738万元,增长125.60%,主要系公司增加了部分银行贷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除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承诺外,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克中
200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07—005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七次会议,于2007年4月5日在公司西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克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全体董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可登陆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07—00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344,30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13日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于2006年4月3日获得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4月1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4月13日实施后复牌。
以2006年10月16日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了追加送股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修订)中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维集团”)对持有本公司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承诺如下:
皖维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其后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且在上述限售期限内出售价格必须不低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4.8元。限售期满后,所持有非流通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2006年8月15日,公司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826号”文批准,实施定向回购方案,回购控股股东皖维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601.39万股,以抵偿其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及资金占用费83,504,619.00元,本公司定向回购的股份已依法予以注销。定向回购实施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5,290万股下降为22,688.61万股。
四、相关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本息合计83,504,632.83元。2006年8月15日公司通过定向回购抵偿83,504,619.00元,皖维集团支付现金13.83元,至此,皖维集团占用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全部清偿完毕。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相关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书,其结论如下:
1、皖维集团严格按照承诺的约定,切实的履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中的有关承诺;
2、皖维集团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其持有的皖维高新股份在未完全履行承诺之前没有转让;
3、皖维集团及皖维高新就皖维集团履行承诺事宜进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1,344,30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13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7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宏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皖维集团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