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格放因在外国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重庆渝涪高速公路信托受益权进行融资的议案》:内容如下:
鉴于目前我司承建的嘉华大桥工程已近尾声(该工程已定于今年6月18日通车,作为重庆直辖10周年献礼工程),资金需要量较大,而我司再融资工作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期实现,目前工程资金支付较为紧张,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责率已达64.33%,增加银行贷款有一定难度。为了确保该工程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董事会同意利用重庆渝涪高速公路信托受益权进行融资,拟将渝涪高速公路信托项下13,100万股的受益权以每股1.16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润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对应资金15,196万元),公司将在2年后以相同的价格回购该部份信托受益权。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4月23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利用重庆渝涪高速公路信托受益权进行融资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4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7年4月20日
联系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邮政编码:400060
联 系 人:刘爽朗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6日
附: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