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账户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司将进一步开展非规范账户的清理工作,现将客户账户清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账户清理范围
在我司开立的人民币资金账户及所涉及的证券账户。
二、账户清理类别
1、小额休眠账户
资金余额在100元以内(含100元)、证券账户中无证券资产、3年(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无交易的资金账户。
2、不合格账户
(1)资料不规范。指账户关键信息,包括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资金账户信息、对应证券账户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不全或不准确的账户,包括开户资料不齐全、柜台交易系统与开户资料不对应,但资金投入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明确的账户;
(2)身份不对应。指资金账户名称与对应证券账户名称不一致,包括一个资金账户对应一个不同名称证券账户,一个资金账户对应多个相同类别、相同用途、不同名称证券账户;
(3)虚假身份。指以他人名义开立的账户,包括个人以他人或机构名义、机构以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依据有关规定开立的合法名义账户除外);
(4)代理关系不规范。指代理开户和代理操作,但授权代理手续不规范或代理要件不全,资产权属状况不清的账户;
(5)其他不合格账户。
三、账户处理办法
若您在我司的账户存在如上情况之一,个人投资者请尽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机构投资者请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我司原开户营业网点办理相关手续。2007年6月1日起我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如:限制取款、限制转托管和限制撤销指定交易等,直至您的账户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后,解除限制措施,恢复账户正常功能。
如您对上述公告事宜有疑问,敬请垂询我司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OO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