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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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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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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4版:信息披露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注销首创股份认购权证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 通过中国银行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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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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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 风险提示公告(等)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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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编号:2007-00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吉林敖东”,证券代码:000623)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7年4月4-4月6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4月9日开市后停牌一小时。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公共媒体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不存在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资产重组的意向,也未同任何公司商谈或签订涉及重组的意向书或协议。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条、7.6条,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实,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披露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