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过户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经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公司股权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大股东已经由阿城继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
特此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阿继电器 公告编号:2007—015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
2.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7年4月10日。
4.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7年4月11日。
5. 2007年4月1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4月11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情况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7年3月16日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7年3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8股股份。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执行37,604,00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获付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7年4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了如下法定承诺:
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股权转让后公司唯一非流通股东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大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哈电集团的承诺。
1)股权转让完成后,将由哈电集团按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执行对流通股东的对价安排。
2)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择机启动资产重组工作,将哈电集团旗下自动控制相关资产以资本运作方式整合入上市公司,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具体方式为:择机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资产整合的相关议案,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回避的除外)。”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股份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安排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即余股的处理方法,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表
六、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七、财务指标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保持不变。
八、咨询联系办法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5号楼
联系人:徐治中、那国辉
电话:0451-53709034
传真:0451-53701318
九、备查文件
1、《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