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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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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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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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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A9版)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55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8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合肥、杭州

      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9)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41家营业网点,分布在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27个城市。

      国信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在以下12个主要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09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在以下7个城市的1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沈阳、丹东、东港、抚顺、长春。

      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其他代销机构: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9、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

      理财中心电话: (021)38794888,400 889 4888

      传真:(021)6888119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503B室(100005)

      电话010-65172266转5008

      传真010-65179121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506室(518001)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系统

      www.51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07年4月10日起至2007年4月13日止。如遇突发事件,发售时间可适当调整。

      如果募集期首日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100亿元,或者在募集期首日后的其他时间,如果将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100亿元,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在募集期内,如果预计次日(T+1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确认后,将使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接近、达到或超过100亿元,本基金可于次日(T+1日)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T+2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认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将导致有效认购金额低于申请认购金额,可能会出现认购费用的适用费率高于申请认购金额对应费率的情况,敬请投资人注意。

      (3)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包括有效认购金额折算的基金份额加上申请认购总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利息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计算保留至小数点以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资产。利息折算份额不收认购手续费,也不受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率,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认购适用绝对数额的认购费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用不属于基金资产。

      举例如下:

      某投资者投资120万元有效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最后按照80.000000%比例予以确认,则投资者该笔申请的有效确认金额为96万元,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2%,同时假设该笔120万元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利息为162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为:

      认购申请确认金额=1,200,000.00×80.000000%=960,000.00元

      认购费用 = 960,000.00/(1+1.2%)×1.2% = 11383.40元

      净认购金额 = 960,000.00-11383.40 = 948616.60元

      认购份额 = (948616.60+162)/1.00 = 948778.60份

      未确认金额=1,200,000.00-960,000.00=240,000.00元

      即此时投资人投资1,20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48778.60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未确认金额240,000.00元将于本基金募集结束后退回投资者账户。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最低认购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的贵宾理财中心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如发生比例配售,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3、有效认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本基金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未超过100亿元的,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如在募集期内接受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包括利息)超过100亿元,则采取比例配售的方式对募集期内已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不予确认的认购款项退还投资者。

      本基金的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部分确认的比例 = 100亿元/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 = 募集期内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 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 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的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②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帐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2) 填妥的《代理 基金申/认购申请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二)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9:30-15:00。工作日15:00以后交易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认购基金(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上投摩根基金帐户的,且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上投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4小时接受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业务,其中:基金交易日9:30~15:00(简称交易时间)提交的申请当日受理,非交易时间提交的申请于下一交易时间受理。

      非基金交易时间提交的申购申请,光大银行基金系统仅做记录,账务系统暂不扣收客户基金认购款,待下一基金交易日客户所提交的申请正常受理后方开始逐笔扣划客户认购款,若扣款时客户账内无足够余额,将导致交易失败。

      2、交易渠道

      交易渠道包括:柜台、网银、电话银行。

      3、业务办理渠道:

      (1)基金签约、撤销签约:仅限柜台办理。

      (2)可通过柜台、网上银行办理的业务:

      账户类业务:基金开户、基金销户、登记基金账户、取消登记基金账户;

      交易类业务: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基金撤单、基金自动申购、变更分红方式等。

      (3)可通过电话银行办理的业务:

      交易类业务:基金认购、基金申购、基金赎回、基金转换、基金撤单。

      4、开立阳光卡/开立基金账户/登记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应首先开立一张个人阳光卡(如已有阳光卡,可沿用原卡),并在阳光卡柜台办理资金账户签约手续,指定该阳光卡为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光大银行办理基金交易的唯一指定资金账户,然后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办理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开立或登记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账户指该个人投资者以前没有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的情况;登记基金账户指该个人投资者以前曾在其他代销或直销机构开立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账户,不可重复开户,但可通过登记基金账户交易在光大银行办理基金业务),上述三步可在同一柜台一次完成。

      (1)申办条件

      个人投资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护照、军人证、武警证、港澳台通行证、户口簿、警官证等)可在光大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办理账户签约及开立基金账户手续。

      (2)须提供的材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本人阳光卡(不限本、异地卡)。

      (3)申请手续

      a.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光大银行签约,须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先详细了解签约、开户有关规定;

      b.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各栏内容(签约和开基金账户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代销网点阳光卡柜台;

      c.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d.办理签约和基金账户开户交易成功后,认真核对柜台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打印内容,签字确认后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留存。

      3、认购

      (1)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须提供的材料:

      a.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b.《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2)办理手续

      a.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b.确保阳光卡主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c.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d.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e.投资者可于T+2日(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以后,到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四)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20”。

      (五)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基金账户开户业务,请个人投资者提前办理。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

      (3)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089238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宾理财理财中心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9:30-17:00

      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5)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帐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089238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

      (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行日9:00至17:00(具体办理时间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2、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工商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⑤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表》和《代理    基金公司基金帐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自助卡;

      ②《代理    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基金管理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工商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帐户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

      (三)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9:30至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认购基金(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上投摩根基金账户的,且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上投摩根基金账户下基金的投资者,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帐户号码)。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日常工作日9:30~15:00。

      2、交易渠道

      交易渠道仅包括光大银行各营业柜台。

      3、开户及申购程序

      (1)投资者需事先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2)投资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到资金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开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a.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

      b.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c.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d.转帐支票(为在本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的转帐支票)。

      (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7020”。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法定代表人:陈开元

      总经理:王鸿嫔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蒋松云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86,509,130,026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国内会计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承兑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保险业代理业务,代理外国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认购申购业务,咨询调查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行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汇有价证券。自营代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内的其他业务。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021)38794999转1508

      传真:(021)68881190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503B室(100005)

      电话010-65172266转5008

      传真010-65179121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贵宾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1号华润大厦506室(518001)

      电话:0755-82690060

      传真:0755-82690104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2090060

      传真:(0755)82090817

      联系人:刘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10)68098000

      传真:(010)68561260,68561290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刘静

      网址:www.cebbank.com

      (6)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21-63370888

      传真:021-63370777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转213

      传真:(021) 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962505、021-54033888

      传真:021- 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1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87006/65076608-557

      传真:(021)65213164/65081069

      联系人:刘永、方凌云

      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26951111(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杨薇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16)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八十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 0731-4403343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张治平

      网址:www.cfzq.com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或4008888506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网址:www.dfzq.com.cn

      (18)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电话:0755-82492190

      客服热线:400-8888-555;0755-25125666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范雪玲

      公司网站:www.lhzq.com

      (19)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 0755-82133302

      联系人: 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

      (2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咨询电话:800-810-8809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4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8119

      传真:(021)68596077

      联系人:罗芳

      网址: www.tebon.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 0298

      传真:021-5115 0398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SILAS SIU SHUN YANG)

      联系电话: +86 21 6123 8888

      传真电话:+86 21 61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陈宇

      联系人:郁豪伟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