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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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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保护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形成的财产权利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一)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搞好资本市场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解决资本市场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法律问题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依据。

      尚福林强调,全系统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物权法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物权法对于资本市场的重大意义,并就贯彻落实物权法有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物权法的学习和宣传。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系统广大干部对物权法的学习和理解,牢固树立物权观念,充分认识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给予平等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保护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着力形成更加平等、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

      二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严格保护广大投资者因参与资本市场而形成的各类财产权利。面对当前的市场,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坚决查处一切违规行为,防止和制止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是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物权法规定的财产权是依法行政的基础,是否尊重物权法所确定的财产权利,是检验和衡量监管机关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准。我们一定要从维护交易秩序,促进财富增长,保护合法权益的高度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在学习报告会上,杨景宇结合参与物权法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的体会,从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过程、基本原则和内容体系以及物权法有关热点问题的具体规定等方面,对物权法作了深入、系统的分析、讲解。他指出,物权法有许多内容涉及资本市场,对资本市场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证监会认为,这次学习有助于加深对物权法重大意义、内容体系和具体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对于证监会在今后工作中贯彻落实物权法,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