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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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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保护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形成的财产权利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日前在京指出,贯彻落实物权法,要严格保护广大投资者因参与资本市场而形成的各类财产权利。面对当前的市场,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坚决查处一切违规行为,防止和制止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月6日,中国证监会党委中心组(扩大)召开学习报告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杨景宇同志作关于物权法的专题报告。会议由尚福林同志主持,中心组全体成员、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现场听取了报告,系统处级以上干部通过视频参加了学习。

      尚福林同志在学习报告会上指出,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与社会生活、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法律基础,对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影响。(下转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