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2007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6月16日,截至2007年4月5日,本基金已实现可分配收益127,937,572.89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实施第四次分红。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十份基金单位10.30元。现将分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向全体基金持有人按每10 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1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4月9日
2、红利分配日:2007年4月10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7年4月9日除息后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转换为基金单位份数。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4月1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单位份数将于2007年4月1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4月11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注意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393618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efund.com.cn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