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被判替凯马B股还贷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由于凯马B股没有及时归还中国进出口银行的2400万元贷款,为其担保的上海三毛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并被执行。
在为凯马B股24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而被判连带责任并执行的情况下,上海三毛为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了就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的和解协议。上海三毛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承诺在4月5日前代凯马B股偿还贷款800万元以及银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执行费计26.77万元。中国进出口银行承诺在清偿上述两笔款项后,立即申请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公司承诺自4月至8月期间,每月代凯马B股偿还银行300万元。2007年9月,偿还剩余贷款本金100万元和全部应付贷款利息等。中国进出口银行承诺,在按照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费用和利息后,立即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公司所持股权的冻结措施。
上海三毛表示,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和解协议的同时,公司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判令凯马B股付款850.27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息);申请依法查封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6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但凯马B股今天刊登的公告却表示,公司与上海三毛由此形成的债务债权事宜,有待双方进一步进行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