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2.5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11日。
●复牌日:2007年4月13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7年4月13日,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长控”变更为“*ST长控”。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12月2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以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60,711,288股、流通股17,400,000股为基数,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总额为4,350,000股本公司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对价。
2、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为其他16家社会法人股股东先行代付对价股份,代付对价股份合计为480,082股。该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当向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偿还代为支付的股份,并取得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方可流通。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11日(星期三)。
2、2007年4月13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自该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长控”变更为“*ST长控”,股票代码“600137”保持不变。
3、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4月13日,本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四、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2007年4月11日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非流通股股数为43,31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34%,流通股股数为17,4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6%。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数为38,96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7%,无限售条件的股数为21,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3%。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七、其他事项
1、咨询联系办法:
单位名称: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马鞍石
联系人:马中明
联系电话:0831-7115019
传真: 0831-7115019
邮政编码:644004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依然为60,711,288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备查文件
1、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 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