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的持续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签订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编号:临2007-007)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履行的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不能对下一批次的采购、施工计划予以确认,那么合同将面临无法继续履行的可能,而且合同对此情形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因此,344亿元的整个项目将可能无法全部履行完毕。
2、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项目的进度和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还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才能逐步体现。
3、工程实施地点在安哥拉共和国,目前该国交通相对落后给运输造成一定困难、工程所需地方材料—水、电等在当地供应也存在一定难度。工期履行存在一定风险。
4、合同签订后发生的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暴动、骚乱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也将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调查情况
自公司股票2007年4月2日复牌后,公司股价又出现异常波动。2007年4月4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二局调查通字07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要求公司予以配合。
对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司股价异动,涉嫌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所进行的立案调查。公司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此举主要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公司董事会的承诺
1、公司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产品销售合同》、《安哥拉共和国———安哥拉安居家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真实有效的,目前该合同已生效并对双方产生违约责任(由于第一批次的合同计划已经双方确认,该工程计划对双方已产生违约责任)。
2、公司所有董、监事会成员和高管愿保证决没有直接或间接参与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炒作,并愿意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进展情况
首批人员赴安哥拉所需物品、小型材料、设备等公司已在组织,计划4月底运赴安哥拉。首批钢构件正准备投料生产,计划5月份交付。
公司将根据合同实际履行的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对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期间,公司会积极配合调查。在此期间,公司将根据调查情况,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公告义务。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的历次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