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竞买获得南京市建邺区所街土地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集团在长江三角洲区域的投资布局,公司于2007年4月6日以8.4亿元通过竞买方式获得南京市建邺区所街地块(NO.2007G13)土地项目。该地块位于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以南,云锦路以东,市医药中等专业学校以北,用地总面积为90760.1平方米,其中市政配套用地面积1414.5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89345.6平方米,容积率为1.7。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07-01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8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3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142元
●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13日
●除息日:2007年4月1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4月20日
一、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7年3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6年末总股本66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8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58,508,000元(含税)。
2、发放年度:2006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7年4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38元。
5、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142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13日
2、除息日:2007年4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年4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7年4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的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
咨询联系人:郭国强 周春晓
咨询电话:0755-83844446、83844828
传真电话:0755-8384455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