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9日上午在北京华都饭店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7人,代表1,704,745,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康博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到会股东1,704,745,277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 0股反对,通过了此报告。
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到会股东 1,704,745,277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0股弃权; 0股反对,通过了此报告。
三、《关于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到会股东1,698,561,99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99.64%;6,183,283股弃权,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36%;0股反对,通过了此报告。
四、《200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到会股东1,704,479,277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99.98%;0股弃权;266,000股反对,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02%,通过了此报告。
五、《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到会股东1,686,894,051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98.96%;3,984,143股弃权,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23%;13,867,083股反对,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81%,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此议案,每10股现金分配利润2.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为596,300,000元。2006年度未分配利润1,250,340,743.82元转入下一年度。
六、《关于预计2007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为此议案涉及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单位,相关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到会股东中,关联方股东826,519,932股,非关联方股东878,225,345股。
到会非关联方股东878,155,945股同意,占与会非关联方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9%;69,400股弃权,占与会非关联方股东代表股份的0.01%;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七、《关于调整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补助的议案》
到会股东1,704,634,577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99.99%;0股弃权;110,700股反对,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01%,通过了此议案。
根据此议案:
1、公司年支付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补助8万元人民币(含税),年支付独立董事补助12万元人民币(含税),并由公司报销上述人员参加公司会议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
2、上述补助按月计提,每年分两次发放,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
3、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公司领取报酬及补助的情况,将在公司的年报中进行披露;
4、上述调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07年1月起执行。
八、《关于就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给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到会股东1,700,800,734股同意,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99.77%;3,944,543股弃权,占与会股东代表股份的0.23%;0股反对,通过了此议案。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如下授权: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并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2、决议期内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当期且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2006年底,公司的净资本为105.78亿元,不含并表控股公司数据);同时,该余额当期且累计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国证监会提供的证券公司净资本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的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额上限(该余额上限情况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3、本决议自签署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北京市康博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