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4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 146,155,60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7,153,746.03元,减去已分配2005年现金股利40,260,500.0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 28,317,106.81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4,731,748.21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额 575,150,000 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本分配预案共分配利润46,012,000.00元。
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及选聘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预计支付该公司的2006年度审计费为70万元,差旅、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该公司已为公司连续提供服务超过5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更换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目前,公司正在选聘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待选聘完成后,将尽快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06年度薪酬考评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确定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及选聘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天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山东泰和东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现决定于2007年5月11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9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07-00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4月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包文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07-004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11日下午13: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5层会议西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 2007年5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表出席;
(2)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确定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及选聘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为苏州天丰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山东泰和东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第1、3、4、5、6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7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07年4月10日、2006年9月22日和2007年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西路16号公司办公楼5层517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凭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个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杜鑫 王颖苑
联系电话: 010-82981786
传 真: 010-82982834
邮 件: duxin@bnbm.com.cn wangyy@bnbm.com.cn
2. 会议费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 月9日
股票简称:北新建材 股票代码:000786 公告编号:2007-005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志平。
注册资本:207,17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及制品、新型房屋、水泥及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复合材料及制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的仓储、配送和分销;水泥、玻璃生产线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材料的工程设计与工程总承包;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房屋”)和北新建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塑“)从中国建材租赁土地,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49.60万元。
(二)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52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配套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房屋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并兼营销售金属材料、木材、煤炭、建筑机械、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和汽车货运、仓储服务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甲11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的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从北新集团采购原材料;本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商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北新物流通过北新集团的渠道销售部分产品;本公司向北新集团提供水电汽和运输劳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晨龙向北新集团提供工程劳务;本公司从北新集团租赁土地,并出租办公用房屋。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855.30万元。
(三)北京北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物业”)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万元。
主营业务: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提供劳务服务;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家居装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北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北新建塑、北新晨龙、孵化器接受该公司的物业服务;本公司向该公司提供水电汽。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728.00万元。
(四)北新建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商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838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商品房;销售轻型活动房屋、建筑材料、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华工、装饰材料、卫厨设备、纺织品、房地产信息咨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环岛东路南。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北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向该公司采购原材料;本公司向该公司提供水电汽和运输劳务;本公司向其出租办公用房屋。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15.96万元。
(五)北新塑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塑管”)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万。
主营业务:金属塑料管材管件的制造、安装和销售等。
住所:北京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北新集团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能够按时、足额向上市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向该公司采购采购原材料;本公司向该公司提供水电汽和运输劳务;本公司向该公司销售商品;本公司向该公司出租生产用房屋。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34.69万元。
(六)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设计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200万。
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建材工业工程监理。
住所:北京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北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接受该公司的设计服务。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00.00万元。
(七)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杭州设计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200万。
主营业务:建材设计、工程总承包。
住所:杭州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孙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接受该公司的设计服务。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00.00万元。
(八)建材轻机集团北新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机械厂”)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102万。
主营业务:机械制造、非标设备制造。
住所:涿州市。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孙子公司。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采购该公司制造的设备。预计2007年全年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000.00万元。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如果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国家定价;如果国家定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适用市场价;如市场价不适用或不再适用,则双方同意委任独立的审计师或评估师根据相关资料来确定其认为准确和公允之定价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与各交易方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本公司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本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的房屋、供应的水电汽提高了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公司租赁的中国建材及北新集团的土地是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必须条件。
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本公司和中国建材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从中国建材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的土地,租赁期限至2008年8月31日;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新房屋和中国建材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土地租赁合同》,从中国建材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的土地,租赁期限至2008年8月31日;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新建塑和中国建材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土地租赁合同》,从中国建材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的土地,租赁期限至2008年8月31日;
(二)本公司和北新集团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本公司从北新集团租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的土地,租赁期限至2007年8月31日;
双方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公司向北新集团出租位于北京市西三旗的办公楼一层,租赁期限至2007年8月31日;
(三)本公司和北新商贸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向北新商贸出租位于北京市西三旗的办公楼一层,期限至2007年8月31日。
(四)本公司和北新塑管已于2005年9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公司向北新塑管出租位于北京市西三旗的办公及生产用房,期限至2007年8月31日。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