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通知于2007年3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6日早晨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李兵、李新海、任光洪、郭高琪、戴健、郑石桥、崔凯),本公司的5位监事及4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兵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续聘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所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万元。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5716.1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20406.08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00360263.53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445573.60元。扣除已支付2005年度应付股利32100000元,公司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321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6050000元,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考虑到股本扩张将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压力,公司决定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财务预算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阿拉尔新农棉浆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阿克苏新农化纤棉浆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07年5月10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拟定如下:
1、 会议时间:2007年5月10日上午11:00
2、 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新农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内容: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4)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
4、 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5月9日10:00-19: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及出席人身份证。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6、 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晏正君 张春疆
(3)联系电话:0997—2134018 0997-2125499
(4)传 真:0997—2125238
(5)公司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9楼
(6)邮政编码:843000
特此公告。
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止
回 执
截止2007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二零零七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临2007-00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5日发出,于2007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郑奕委托监事徐献礼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献礼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转让阿克苏新农化纤公司股权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监事会2007年工作计划》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三届三次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临2007-003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07年4月6日,经公司三届三次董事会表决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因为此议案内容为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10.2.1、10.2.8、10.2.9 等条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现公司7名董事,关联董事占4名,因此实际参会7名董事全部参加表决,其中关联董事4人表决,4票同意,非关联董事3人表决,3票同意。
此议案根据有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农一师塔里木垦区水利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司志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9.51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拉尔
主营业务:水利、电利、农林业、淡水养殖、棉油加工销售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2、新疆农垦阿克苏供销合作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一丁
注册资本:人民币2266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
主营业务:农副产品、农药化肥、日化产品、农用薄膜、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回收、金属材料、农用机械配件、煤碳、五金交电、润滑油、棉油加工机械、摩托车、吊车服务、汽车运输、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等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棉麻公司(简称“农一师棉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266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阿克苏市民主路8-2号
主营业务:主营棉花、棉纱、麻制品、棉花加工设备及零配件、农副产品购销。
与本企业关系: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的《关联交易服务协议的约定》,定价原则为:
1、按市场价执行。
2、按所签协议价进行。
3、属国家严格控制的统购统销的生产资料及农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主营业务同为棉花种植、加工、销售,生产资料的采购通过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进行,关联交易不可避免并将长期存在。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公司所在地地处偏远,从外地采购原材料成本较高,原状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都按市场价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稳定经营、防范风险,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交易定价是符合市场原则,交易事项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新农开发三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于三届三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