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融资情况、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情况、股权分置改革情况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GF字第0100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温秋菊、高世茂。
9.2 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勇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勇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勇
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勇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勇
现金流量表(续)
编制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勇
9.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
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阅字第010011号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温秋菊
中国 北京 注册会计师:高世茂
2007年4月7日
重要提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李永安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张诚 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勇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编制目的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颁布了“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度财务报告的“补充资料”部分以差异调节表的方式披露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差异调节表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以2006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
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本差异调节表依据如下原则进行编制:
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留存收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事项,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
三、主要项目附注
1、2006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现行会计准则)的金额取自公司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该报表业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2007年3月5日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审(2007)GF字第01002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表相关的编制基础和主要会计政策参见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的相关规定划分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首次执行日按公允价值计量,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6,811,498,160.47元调增股东权益。
3、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处理。公司全面比较了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对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调整,并将影响金额2,244,682,295.34元调减股东权益。
4、其他
公司联营企业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留存收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份额的事项,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相应调增股东权益56,247,265.41元。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永安
二○○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