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7年4月4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7年4月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8元现金)。本次分红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4月17日。
2、除息日:2007年4月18日。
3、红利发放日: 2007年4月1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7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息于2007年4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含高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控股股东股改承诺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本公司第一大法人股东苏泊尔集团承诺从2005年8月8日起,其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24个月内其持有苏泊尔股份占苏泊尔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30%。经计算,此次分红派息后,上述价格调整为13.10元。
2)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增福和公司股东、董事长苏显泽承诺,从2005年8月8日起,其持有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13.50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经计算,此次分红派息后,上述价格调整为13.10元。
六、咨询及联系办法:
1、咨询地址:浙江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区滨安路501号 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廖莉华
3、咨询电话:0571-86858778
4、传真电话:0571-868586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