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10日上午9:00时在中钢吉炭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中钢吉炭董事会已于2007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除《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外,其余各项均以普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142,263,8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9%。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中钢吉炭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2、审议并通过了《中钢吉炭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3、审议并通过了《中钢吉炭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4、审议并通过了《中钢吉炭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5、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6、审议并通过了中钢吉炭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关联股东中钢集团公司回避表决,同意5,3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代表股份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钢吉炭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钢吉炭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钢吉炭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钢吉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2,263,882股,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反对0万股,弃权0万股。
经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于淑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