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柳化转债 公告编号:2007—013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化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5日、3月6日、3月7日、3月28日、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柳化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柳化转债”于2007年4月3日(赎回日)停止交易和转股,未转股的“柳化转债”全部被冻结,公司按票面金额103%的价格(即103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柳化转债”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80元/张)赎回了全部未转股的 “柳化转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柳化转债”本次赎回的数量为9,620张(即962,000元)。
“柳化转债”本次赎回的本金为962,000元,由于金额较小,只占“柳化转债”发行总额3.07亿元的0.31 %,因此,“柳化转债”的赎回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1日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债券代码:110423
债券简称:柳化转债 公告编号:2007—014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化转债”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6号文批准,于2006年7月28日采用优先向原A股股东配售,原A股股东放弃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3.0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柳化转债”,代码为110423),并于2006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柳化转债自2007年1月29日开始转换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股票简称“柳化股份”)。
由于公司股票自2007年1月29日至2007年3月2日,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9.86元/股)的130%(12.82元/股),因此,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在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时,公司有权以每张可转债103元的价格赎回可转换债券。”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行使对柳化转债的赎回权,将截至赎回登记日(2007年4月2日)收市后尚未转股的柳化转债全部赎回。公司已于2007年3月5日、3月6日、3月7日、3月28日、4月2日先后五次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柳化转债”赎回事宜的公告》。
截止到2007年4月2日,已有306,038,000元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未转股的债券余额为962,000元,2007年4月3日(赎回日)“柳化转债”已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对未转股的“柳化转债” 按每张103元的价格(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和基金持有“柳化转债”扣税后赎回价格为102.80元/张)进行赎回,赎回款发放日为2007年4月10日。
本公司的“柳化转债”(证券代码:110423)、“柳化转股”(证券代码:190423)将于2007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