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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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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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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07年04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D25版)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唯政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学民

      中国·合肥                    2006年3月28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1997年5月6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997]第70号文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大型企业,安徽省重点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现领有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40000100123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主要从事资本运营、货车、客车、农用车及其配件制造、销售、汽车改装、修理、技术开发产品研制、货物运输、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化工、建材、粮油制品销售、以及国家批准的进出口业务。

      二、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无不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情况。

      三、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1.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的子公司除安徽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市江淮工贸有限公司、合肥车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江淮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和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余子公司均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资产的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5.外币业务的核算方法及折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按发生时市场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期末各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市场汇率进行调整。调整的差额,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计入当期损益;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相关而且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有关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7.短期投资

      本公司持有的可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确认为短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投资成本计价,持有期间收到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不确认收益,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

      期末,公司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按投资总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处置短期投资时,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收到的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8.应收款项

      ⑴坏账确认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该等应收款项列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⑵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本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但关联企业的往来不计提坏账准备。预提的坏账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依据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应收款项余额                     5%

      1-2年             应收款项余额                     10%

      2-3年             应收款项余额                     30%

      3-4年             应收款项余额                     50%

      4-5年             应收款项余额                     80%

      5年以上             应收款项余额                     100%

      9.存货

      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存货中的各类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根据领用或发出的原材料按月结转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存货中的在产品、自制半成品采用定额成本核算,在产品实际成本与定额成本的差异通过生产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每月月末将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存货中的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或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单项金额较大的工装模具一次摊销有困难的采用分期摊销法。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由于存货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

      10、长期投资

      ⑴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照初始成本入账。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⑵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下列原则处理:

      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平均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⑶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个别投资项目计算确定。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1.固定资产

      ⑴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均确认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⑵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专用模具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类别、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折旧率如下:

      

      专用模具预计工作量为30000辆,每万辆年折旧率为32.33%。

      ⑶期末固定资产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并按单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

      ①固定资产市价大幅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不会恢复;

      ②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③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进而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⑤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⑥其他有可能表明固定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⑷本公司以购入或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后,其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的实际成本,该土地使用权的折旧按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平均计提,如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则将其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价值部分作为净残值预留。

      12.在建工程

      ⑴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照借款费用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

      ⑵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下列一项或几项情况时,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①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 在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3、无形资产

      ⑴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入账;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⑵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摊销采用分期摊销法。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①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超过受益年限;

      ②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超过有效年限;

      ③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超过10年。

      ⑶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几项情况时,按单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 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③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直线法摊销。有明确的受益期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的分5年平均摊销。其中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本部咨询费按2年摊销。

      15、借款费用

      (1)因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资本化期间和资本化金额的条件下,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其他辅助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若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① 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② 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③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为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

      16、应付债券

      公司发行的债券,对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存续期间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公司按期计提债券利息。分期计提的利息,扣除摊销的溢价金额或加上摊销的折价金额,列入财务费用;若属于为营建在建工程项目而发行的债券的应计利息,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将应计利息扣除摊销的溢价金额或加上摊销的折价金额按借款费用资本化原则列入工程成本,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损益。

      17、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①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按如下方法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

      ②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 ,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确认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18.收入

      ⑴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c、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d、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财务费用,销售折让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收入。

      ⑵提供劳务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b、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⑶让渡资产使用权,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19、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的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皖国资评价函[2005]623号《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结果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批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扬州江淮轻型汽车有限公司、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和合肥兴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批复资产损失1,631.30万元,其中: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资产净损失0万元,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资产损失1,631.30元,由于本集团的部分子公司本年度仍执行原行业会计制度,本年度只预计了部分资产损失492.12万元。

      2.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报告期内无需披露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或有事项的说明

      1、根据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签订的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网络协议,以及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各经销商获得上述银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服务,而该公司则要承担回购义务:即若经销商使用指定银行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向公司支付货款,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其对应的汽车产品仍未售出,导致经销商无法偿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款时,银行有权按协议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汽车产品进行偿还。截止2005年12月31日各经销商按协议要求开出的尚未到期应付票据余额为2.7333亿元,其中中国光大银行1.67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633亿元。

      2、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担保情况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⑴对内担保情况表

      

      ⑵对外担保情况表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1.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本公司无重大期后调整事项。

      2.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⑴.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该公司拟以2005年末总股本22,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此分配预案须提交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⑵.2006年2月28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按2005年末总股本910,173,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63,831,302.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43,640,497.64元,结转下年度分配,该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㈠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无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㈡关联方交易

      1、销售与采购货物

      

      2、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签定的租赁协议书,2005年租赁给安徽安凯福田曙光车桥有限公司生产厂房固定资产净值为11,446,035.49元,机器设备净值为1,009,635.78元,2005年度收取租金656,300.00元;

      八、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没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情况。

      九、企业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说明

      1.根据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16日二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该公司将铸造中心资产15,370.95万元作为增资投入合肥江淮铸造有限公司,增资后该公司对合肥江淮铸造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由原64.65%变为98.50%。

      2.2005年6月25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投资463.58万元受让合肥江淮汽车制管有限公司67%的股权。

      3.2005年7月1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投资473.22万元受让合肥汇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51%的股权

      4.2005年8月16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投资2227.27万元受让安徽江淮万都空调有限公司50%的股权。

      5.2005年8月20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投资1,060.10万元受让安徽汇金汽车零件有限公司40%的股权。

      6.1995年2月21日,合肥江淮汽车制造厂(本公司的前身)与合肥常青企业集团公司签定“关于调整联营合同的协议书”,该协议书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吉大农用车厂的经营期为10年,自1995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现合肥吉大农用车厂经营期已届满,本公司及有关投资方无意继续经营。该厂已陆续遣散人员,处置资产,终止经营。

      7.2004年11月26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与本公司的另一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江淮汽车拟用自有资金,向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收购重型载货汽车生产经营性资产(连同相关负债),具体收购价格将以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净值18,916万元为基准,同时考虑资产评估基准日(2004年9月30日)至资产交接日(2004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其相关负债的变化情况。双方确认为187,506,964.80元(不含税金额)。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额支付了收购款。其中上年度为10,000万元,本年度为91,633,083.87元(多出部分为存货涉及的增值税款);

      8.2005年5月16日,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该公司的分支机构重型车分公司已无存在的必要,决定予以注销。截至2005年7月,全部注销手续业已办理完毕。

      十、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报表编制的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以及投资额虽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20%至50%,但本公司对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为依据,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数额,对相互间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等相关项目抵销后编制而成。

      2.本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3.本年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理由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飞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国资委皖国资产权函(2005)134号《关于合肥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产权转让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于2005年5月23日成立清算组进行注销清算,并已发布清算公告,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本年度不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江淮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18日经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本公司投资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

      十一、税项

      1.增值税

      本公司产品及材料销售执行17%的增值税税率。

      2.消费税

      按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含2000毫升)的小客车(面包车)销售收入的5%计缴。

      3.营业税

      执行5%的营业税税率。

      4.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应纳流转税额的7%、3%计征。

      5.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本部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并经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直地税政字(2000)122号文件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该公司六安分公司、商务车分公司和发动机分公司因不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仍按33%的国家法定税率计缴所得税。

      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2005年度预计仍可按12%的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获取税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江汽物流有限公司和合肥兴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年度仍属于享受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

      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执行33%的所得税税率。

      6.其他税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计缴。

      十二、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如无特殊说明,以下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

      

      3.应收票据

      

      4.应收账款

      ⑴年初数

      

      ⑵年末数

      

      5.其他应收款

      ⑴年初数

      

      ⑵年末数

      

      6.预付账款

      

      账龄超过1年未收回的预付账款,多数为货款尚为结清,供应商未开具发票的部分款项。

      7.存货

      

      8.长期投资

      ⑴长期投资分类列示如下

      

      注:年初长期投资较上年末有变动,系由于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肥江淮汽车有限公司年初数的调整所致。

      ⑵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⑶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⑷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均为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的股权投资差额。

      9.固定资产

      ⑴.固定资产

      

      

      ⑵.累计折旧

      

      10.在建工程

      列示年末余额最大的前十项如下:

      

      

      11.无形资产

      

      

      12.长期待摊费用

      

      13.其他长期资产

      

      14.应付票据

      

      15.短期借款

      

      1.信用借款主要是部分子公司的借款部分,系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2.借款是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部分,系该公司与工行合肥市寿春路支行办理的信用证下进口押汇业务。

      16.应付帐款

      

      账龄3年以上的应付款项,主要是未支付的采购尾款。

      17.预收帐款

      

      

      账龄1年以上的预收款项,主要是预收货款尚未结清的尾款。

      18.其他应付款

      

      19.应交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