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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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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重点监控矿区违法开采行为
    2007年04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于祥明

      

      针对近期个别地区违法采矿行为有所抬头,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不能放松,对各类违法行为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巩固整顿成果,并进一步做好重点矿区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强动态巡查,严密监控矿产开发秩序。要按照任务到矿、责任到人的要求,对所有矿区都要明确监管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巡查。同时,通知要求着力维护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开发秩序,对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可能出现反弹的地区,要实施重点监控。

      通知还要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其中,对2006年“三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经立案的,要加快案件处理进度;对新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对多次实施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从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凡是整改不到位的,仍存在死角或经整顿后又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反弹,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国土资源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