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拍卖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拍卖公告》,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支行与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经济纠纷一案,现将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委托青岛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时间2007年 4月17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青岛拍卖行第二拍卖厅,起拍价2600万元。
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为我司控股股东,其直接持有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同时我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持有的我司51517818股国有法人股也托管给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拍卖的是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ST实达 编号:第2007-030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曾多次发布公司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就暂停上市风险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计,公司2006年全年将继续亏损,且亏损金额较大。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三年连续亏损,公司在2007年4月17日披露2006年年报的当天将被暂停上市。目前公司在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股改等方面未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ST实达 编号:第2007-031号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我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冻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原告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南区第三支行诉被告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借款一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5青民四初字第320、32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继续冻结我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持有的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51517818股,冻结期限从2007年4月9日至2008年10月8日止。上述股权原已因本案件被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从2006年4月14日至2007年4月10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