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7,704,164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1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4 月6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改革后其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存在违背承诺行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2006年7月6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由159,735,164股增加为319,470,328股,股本结构不变。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腾达建设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腾达建设相关股东解除限售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1、截至本意见出具日,腾达建设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腾达建设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意保荐公司本次167,704,164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7,704,164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4月1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有差异。因公司于2006年7月6日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由84,135,164股增加为168,270,328股,故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申请上市数量为167,704,164股。
除以上情况,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