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集团公司所属在美国上市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松口气了,该公司最近零缺陷通过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财务报告的内控审计,成为央企控股的在美上市公司中第一家通过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企业。
《萨班斯法案》是美国在安然事件发生后,为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防止上市公司造假而出台的新会计改革法案,又名《2002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法案适用于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美国本土公司已于2004年开始执行,包括华能国际在内的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从2006年开始执行。
该法案素以条款严苛而著称,其中的404条款则是该法案中最难操作、最复杂、耗费成本最高的一个。这一令人生畏的404条款规定:所有在美上市企业都要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其中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以及监督5个部分。而且,法案对企业建立的内部控制活动的记录作了许多详细而严格的细节上的规定。如此一来,404条款就成为外国公司迈入美国股市的“高门槛”。
华能国际于2003年2月正式启动全面改进内控工作的404项目。 四年来,华能国际开创性地设计了《内部控制手册》;建立了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加强了公司和电厂两个层面的内部控制工作体系;完善并促进了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符合公司管理特点的内部控制程序。
为改进内控,华能国际付出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有近千人直接投入到这项工作。内部控制缺陷的数量从2005年11月普华审计预演的数千条到2007年1月普华永道第三轮审计的零缺陷。2007年4月,普华永道对华能国际内控工作正式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至此,华能国际成为第一家通过美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在美上市的央企控股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是中国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华能国际1994年10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1998年1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2001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