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操作规程出台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秦媛娜
本币衍生产品市场上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参与者有了更为细致的交易指引。近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操作规程》(下称“规程”)。规程规定,交易成员在备案材料通过合规性检查之后次一交易日便可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交易系统将提供公开报价、双边报价和对话报价三种报价方式。
这份规程显示,交易成员开展利率互换交易前,需按照《关于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本机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送交易中心备案。交易中心对备案材料进行合规性检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是否成功的回复。在备案成功后次一个工作日,交易成员即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利率互换交易。
去年1月24日,央行曾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揭开本币市场利率互换交易的序幕。根据中国货币网今年3月底公布的名单,已有55家中外资金融机构向交易中心提交了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