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首发
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邹靓
上海银监局近日印发《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以下称《指引》)。鼓励和倡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践行市场主体应尽的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员工、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银监局表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项重要国际规则和衡量现代企业的一项重要标准。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改善与利益相关者关系、提升品牌价值的客观要求。据悉,《指引》为我国地方银行业监管当局发布的首部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指引》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诚信经营,维护金融消费者(包括企业客户和个人客户)的合法权益。包括充分提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披露相关信息,加强客户投诉管理和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有效维护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互信,并主动承担金融消费者教育的责任,有效引导和培育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
《指引》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两方面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一是制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计划,尽可能减少机构自身日常营运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二是有效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枢纽作用和间接影响力,通过信贷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引导和鼓励客户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以降低信贷标准作为业务竞争手段,不向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