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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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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控欠佳 中国欲推“钢材出口许可证”
    2007年04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徐虞利

      

      虽然钢材出口退税下调政策的“靴子”终于落地,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并未使调控到位,更加严厉的限制措施也许还在后面。11日举行的“2007年中国钢材进出口形势分析研讨会”上,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和五矿化工商会负责人均表示了相同看法,五矿化工商会会长陈浩然表示,商会正在研究关于自动出口许可管理实施的课题。

      此前记者就获悉,商务部正在研究进一步控制钢材出口的具体措施,而五矿商会正是由商务部直接指导,估计中国钢协也参与了相关政策的研究。

      陈浩然表示, 2007年以来,我国钢材出口频频遭遇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壁垒。2007年2月美国就我国的禁止性出口补贴向WTO提起诉讼,同月加拿大也对原产于我国等地的热轧碳钢板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种种迹象表明,控制我国钢材出口节奏,迫在眉睫。

      陈浩然还建议,对钢材26大类215个税号的所有出口产品实行自动许可管理。对钢材出口实行自动许可管理,将有效的监控钢材出口,有利于对钢铁宏观调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将改变目前钢材出口混乱的局面,协调钢材出口秩序;将有效地减轻来自各国的压力,减少贸易摩擦的风险。

      中国钢协副秘书长戚向东也表示,钢材大量出口不符合钢铁产业政策的取向,国家会继续控制钢材出口,而如果这次调整后仍不能使钢材出口回归正常水平,国家还会继续出台相关控制措施,自动出口许可管理可能就是国家继续控制钢材出口的另一措施。

      如果实行自动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则每笔出口业务发生前需领取该许可证才能通关。业内专家表示,如果实行许可证管理,那么有关部门在定期收集到国内企业出口信息后,可以做出相关分析判断,并通过相关协会组织对企业出口进行调整,从而在宏观上把握企业的出口价格、出口国家以及产品结构。

      分析人士认为,短期内,以热轧板为代表的钢材品种的出口量将有可能回流国内,引起国内钢材价格的小幅下降,但出口退税率下调后最低的出口收入仅比国内销售收入低10美元左右。从长期来看,由于国际的供需缺口和国内外较大的钢材价差,出口退税率下调将不会引起出口钢材的大量回流,国内钢材供需形势将基本平衡。

      北京联合金属分析师表示,如果钢材出口仍在增长,更严厉的措施可能意味着国家会对钢铁出口企业设立“出口资质认证”和“出口配额”限制。

      市场亟盼钢材“长期出口战略”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戚向东说,中国钢材进出口应尽快形成“战略选择”。他认为,从2002年开始世界经济进入上升期,钢铁产品需求迅速扩大。因此中国钢材适度出口,是中国钢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也是调整结构和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的有效措施,是“中国由钢铁大国向钢铁强国转型的必由之路”。

      但关键的问题是“量上控制”和“质上升级”。戚向东说,中国钢材出口量应控制在总生产量的10%左右,这是一个“合理的区间”。同时要改变出口产品中低附加值品种多、高附加值品种少,数量多、创汇少的格局,实施出口产品多层次化、出口地域多元化的战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