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4月16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4月14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7年4月16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4月16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4月17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4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4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7年4月13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3、自2007年5月起,本基金对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68-666;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