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份额拆分
基金份额拆分(以下简称“份额拆分”或“拆分”)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数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6666元。则拆分后,该持有人持有份额变为16,666份,净值变为1.0000元。
二、拆分日及持续营销活动时间安排
1、基金份额拆分日为2007年4月18日。
2、持续营销活动期为2007年4月18日至2007年4月20日。
二、拆分对象
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拆分的计算方法
基金份额拆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对持有人拆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拆分。拆分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拆分比例相应增加,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拆分公式为:
拆分后基金份额数=拆分前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当日拆分前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拆分后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基金份额拆分比例截尾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
基金份额拆分后,基金资产净值(包括已实现收益、未实现收益和实收基金的金额)没有变化,基金未来的分红能力也不受影响,仅基金份额总数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相应调整,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基金拆分当日及后续申购与赎回的计算
1、在拆分日,投资者申购和赎回申请都将按照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并确认申购份额和赎回与转换出金额。
2、在拆分日后,基金份额净值将在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的基础上变动,投资者申购、赎回价格将以此为基础计算。
3、基金份额拆分日起的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本基金的交易类业务只接受申购、赎回、转换出及修改分红方式业务。
4、持续营销活动期间采用日常申购和赎回费率。
五、销售机构
具体销售安排请以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解释为准。
六、基金份额拆分结果公告日
基金份额拆分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比例。
七、关于基金拆分前暂停申购和转换入业务
本基金于2007年4月16日和4月17日暂停基金日常申购和转换入业务,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仍可以正常办理赎回和转换出业务。基金拆分日2007年4月1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不再另行公告。基金转换入业务继续暂停,日后基金管理人再择机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转换入业务。
八、关于暂停转托管和日常申购及转换入业务
为了基金份额拆分的顺利实施,拆分日的前一日2007年4月17日起暂停本基金的转托管业务,2007年4月23日起恢复本基金的转托管业务,不再另行公告。
为了基金日后平稳投资运作和建仓的需要,自2007年4月23日起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转换入业务,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正常办理赎回和转换出业务。日后基金管理人再择机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日常申购和转换入业务。
九、基金份额拆分后限量持续营销的规模控制
1、基金份额拆分日定于2007年4月18日。
2、在新动力基金份额拆分后,将开展持续营销活动,期限为基金份额拆分日起的7天。本次持续营销活动将控制基金规模不超过50亿份。
3、为了在新动力基金的基金份额拆分前后的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控制基金规模,采用按比例确认的方式控制当日的净申购,设定保持持续营销活动期间控制基金总资产规模上限为50亿份基金份额,在交易处理前,检查发现“(基金昨日总份额+今日净申购份额)> 基金总规模限制”时,
计算该日有效申购比例为:
有效申购比例=(基金控制总规模-基金昨日总份额数)÷ 当日净申购份额数
输入有效申购比例控制当日净申购,使得对该日每个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当日申购交易的确认金额=申请金额 × 有效申购比例
4、上述规模控制措施从本公告日开始监控、实施。
5、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结束本次持续营销活动。
在本次持续营销活动期限结束或持续营销活动期间规模达到50亿份的控制上限后, 将暂停新动力基金的申购2周左右时间, 具体重新开放申购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十、基金份额拆分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基金份额拆分日(T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T+1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拆分比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T+2日起(含该日)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拆分结果。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基金份额拆分及持续营销活动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swbnpp.com)。
2、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将及时公告、通知。
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拆分及持续营销活动安排做适当调整。
4、投资者可登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bnpp.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299)咨询相关情况。
十二、特别提示:
1、由于拆分日提交的有效赎回和转换转出申请是以拆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赎回和转换出金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拆分结果于T+2日起(含该日)开始可以查询,请拟于拆分日前后赎回或转换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基金份额拆分对赎回金额或转换出金额确认造成的影响。
2、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本次拆分增加的基金份额于拆分日后第2个工作日(4月20日)起办理赎回。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获得本次拆分信息,基金管理人同时将在公司网站(www.swbnpp.com)上刊登相关拆分公告,并采用多种方式告知基金份额持有人相关拆分事宜,敬请留意;投资者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9622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