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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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事项通知已于2007年4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007年4月12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关于提请增加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关于为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临时提案》(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提案》),并提请增加列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程。《提案》内容如下: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25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为销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或银行票据担保,有效期自2006年5月25日至2007年5月24日。
鉴于销售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依据有关贷款银行的提示和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并根据销售公司的情况和要求,就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和有效期内,继续为销售公司向有关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
1、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4254.59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3720万股的3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康恩贝集团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2、《提案》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范围,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13日